安康招商引资案2025,开殡仪馆可以私人开设吗,法律分析:个人是不可以开的,殡仪馆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地方政
法律分析:个人是不可以开的,殡仪馆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将殡仪馆的部门内部承包出去,属政企合营,如果私人自己开殡仪馆是犯法的。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个人是不可以开的,殡仪馆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将殡仪馆的部门内部承包出去,属政企合营,如果私人自己开殡仪馆是犯法的。一、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1.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5.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原件1份,盖章);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原件1份);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个人是不可以开的,殡仪馆就目前全国多数殡仪馆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上交地方财政,支出亦由财政拨款,有一些地方的殡仪馆已经改制,允许私人承包经营,这样的单位就属于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将殡仪馆的部门内部承包出去,属政企合营,如果私人自己开殡仪馆是犯法的。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法律分析:一,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
1.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
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
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
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原件1份,盖章);
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原件1份);
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殡仪馆在我国大多数地区都属于国有企业,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管理。但在一些特殊城市或场合下,也会存在一些私营殡仪馆。在我国,殡仪馆属于公益性事业,提供着尊重逝者、照顾家属的服务,因此大多数地区都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管理。这些单位通常是国有企业,或者被授权代表政府进行殡葬行业管理的机构。这些殡仪馆一般有较高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同时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会存在一些私营殡仪馆,比如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或民营经济比较活跃的城市,或者一些大型商业机构内开设的殡仪服务。这些私营殡仪馆通常是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竞争力较强,但也存在着管理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殡葬行业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因此在选择殡仪馆时需要慎重考虑其是否合法、有资质,同时也应该了解其实力和信誉状况。私营殡仪馆是否合法?私营殡仪馆在我国是可以合法经营的,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此外,私营殡仪馆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遵循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原则。消费者在选择殡仪服务商时应该注意其是否合法,是否拥有相关资质。殡仪馆在我国大多数地区都属于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直接管理,享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私营殡仪馆也可以进行合法经营,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具有必要的资质和实力。在选择殡仪服务商时,需要充分了解其背景和实力,注重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开殡仪馆手续如下:1、准备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准备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资金信用证明;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机构的名称和章程;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前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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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可以开殡仪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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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安康144520招商引资,安康市招商引资项目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朱阳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