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招商引资2025,义乌买房政策,法律分析:1.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
法律分析:1.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政策。
2.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所购住房,1-3类人才5年内、其他人才承诺服务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1-3类人才5年后、4-8类人才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按其购房后在义累计社保缴纳情况办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承诺服务年限的人员其社保缴纳按实际可工作时间掌握,1-3类人才5年时间到即可办理)。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而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已收回相应补助资金的发票办理。除上述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房的交易、转让、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法律依据:《2021年义乌购房补贴政策》 (二)适用条件
1.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第1类人才每年在义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第2-3类人才不少于6个月,其他人才应全职在义创业创新;
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没有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的情况;
3.4-8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具有本市户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已在义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须正常连续缴纳至申报时限),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应承诺服务年限的可承诺至法定退休时间);
4.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5年内引进的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人才,不限户籍,可缩短前置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要求,但相应增加承诺服务年限,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法律分析:
1.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政策。
2.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所购住房,1-3类人才5年内、其他人才承诺服务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1-3类人才5年后、4-8类人才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按其购房后在义累计社保缴纳情况办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承诺服务年限的人员其社保缴纳按实际可工作时间掌握,1-3类人才5年时间到即可办理)。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而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已收回相应补助资金的发票办理。除上述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房的交易、转让、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法律依据:
《2021年义乌购房补贴政策》 (二)适用条件
1.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第1类人才每年在义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第2-3类人才不少于6个月,其他人才应全职在义创业创新;
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没有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的情况;
3.4-8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具有本市户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已在义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须正常连续缴纳至申报时限),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应承诺服务年限的可承诺至法定退休时间);
4.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5年内引进的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人才,不限户籍,可缩短前置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要求,但相应增加承诺服务年限,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法律分析:补贴政策如下: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0万元以内;
4.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20万元以内。
法律依据:
《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二、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0万元以内;
4.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20万元以内。
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法律分析:
1.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政策。
2.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所购住房,1-3类人才5年内、其他人才承诺服务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1-3类人才5年后、4-8类人才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按其购房后在义累计社保缴纳情况办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承诺服务年限的人员其社保缴纳按实际可工作时间掌握,1-3类人才5年时间到即可办理)。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而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已收回相应补助资金的发票办理。除上述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房的交易、转让、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法律依据:
《2021年义乌购房补贴政策》 (二)适用条件
1.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第1类人才每年在义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第2-3类人才不少于6个月,其他人才应全职在义创业创新;
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没有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的情况;
3.4-8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具有本市户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已在义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须正常连续缴纳至申报时限),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应承诺服务年限的可承诺至法定退休时间);
4.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5年内引进的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人才,不限户籍,可缩短前置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要求,但相应增加承诺服务年限,承诺服务年限=7年-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
财联社5月26日电,为切实落实义乌市2022年度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有效规范购房契税补贴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义乌实际,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义乌市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补贴范围为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含起止日)的商品房,不包括公证摇号项目、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形的,以及所购商品住房已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房源。根据细则,凡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也是此次补贴政策的最高标准。所购商品住房为公证摇号项目的;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政策执行期间,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形的;所购商品住房已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均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为更好地维护人才权益,提升人才政策体验度,对现行购房补助政策的修订成为了社会共识。采取什么方式?此次购房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购房人须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2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义乌市建设局每年两次受理该申请并进行审核,确定购房人可享受契税补贴金额,契税补贴在公示期满后进行发放。综上问题所述,义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2已给出,建议详细的补贴政策还是要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在三个方面进行较大的调整。完善适用条件设置。一是申请人个人信用需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方可申报。二是申请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两处及以上不动产。三是距法定退休时间5年以上,申报时连续在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年限和承诺服务年限累计不得少于7年。四是对第2、3类人才,增加在义工作必须缴纳社保要求。
法律分析:目前义乌相关住房“限购”政策已延续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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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义乌市招商引资项目名单,义乌招商局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明毅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