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招商引资最新政策2025,红安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分工,机构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41号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场、处)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
机构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41号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场、处)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全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的收集、检查、督办、组织评审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九)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乡镇(场、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乡镇(场、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场、处)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援和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援和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全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 戴运临:主持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 曹双乐: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股。联系杏花乡、永佳河镇、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绪安:负责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震地质等方面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防震减灾股。联系太平桥镇、天台山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助管理地震局。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韩成:负责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档案、保密、统战、武装、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火灾防治、平安法治和科技信息化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火灾防治管理股。联系七里坪镇、华家河镇、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城管执法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助管理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阮云峰: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股、防汛抗旱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城关镇、高桥镇、觅儿寺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电力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水利和湖泊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 李 辉:负责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乡村振兴、驻村扶贫、工会、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信息化和综合减灾股。联系八里湾镇、火连畈茶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杏花乡培城社区和高桥镇官木塘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张景阳:负责机关党建、政工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指挥和救援、行政审批、共青团、妇委会以及机关直属党支部等方面工作。分管政治部、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联系二程镇、上新集镇、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民政福利单位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城关镇金桥社区的帮带工作。承担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18270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对外交流合作、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开展党的建设,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授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有关培训机构、基地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授队伍的人员招录、培训、考核等有关工作。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应息指挥中心(应急预案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13-5252119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街接军队参与应急救授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街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场、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
3、火灾防治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180281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场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授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
4、防汛抗旱股
联系电话:0713-5180389
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库和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5、防震减灾股
联系电话:0713-5257019
依法监督、检查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机制。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地震灾害预测预防工作,提供地震趋势分析和预测意见。负责全县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抗展设防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震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震和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管理工作。指导应急避难所建设和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13-5180329
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7、安全生产基础股
联系电话:0713-5180278
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8、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股
联系电话:0713-5180377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全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9、规划财务股
联系电话:0713-5180159
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10、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
联系电话:0713-5252686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重要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安全生产、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受理、分办和证件发放。拟订行政审批规范,优化办理流程。指导全县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11、科技信息化和综合减灾股
联系电话:0713-5180382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灾情枝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我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全县救援和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援和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12、政治部
联系电话:0713-5180136
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等承担。
法律分析:1.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支队: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负责违章违法事件的行政处罚。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当地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当地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3.地震监测中心:就是原来的地震局的职能,负责地震的分析预报、宣传教育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4.防灾减灾中心:负责在灾害的预防预控和灾害发生后的协调处置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红安县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713-5241388。社保局的工作职责是:1、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政策配置;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4、建立培训制度并拟订就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些业生就业政策;5、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6、组织拟订保险基金政策;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7、负责就业调节和控制;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法律分析: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权力还是比较大的,级别相当于同一级市政府下辖工作部门的副职干部,没有实权。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预、救”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政府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决定的事项。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内设机构:总值班室、宣传培训处、秘书处、预案综合处、应急指挥处、安全监察处、监测预警处、资源保障处、人防工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本 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法律分析: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权力还是比较大的,级别相当于同一级市政府下辖工作部门的副职干部,没有实权。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预、救”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政府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决定的事项。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内设机构:总值班室、宣传培训处、秘书处、预案综合处、应急指挥处、安全监察处、监测预警处、资源保障处、人防工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本 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红安县车管所电话号码为0713-5242288。车管所登记审核岗的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查验机动车相关资料: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或者凭证、合格证,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性质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2、负责录入登记信息,登记证书相关工作: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确定机动车号码、制作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制作或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3、负责退办凭证相关工作:审核相关咨料不能受理的出具退办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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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卞博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