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招商引资政策2025,农村修路政策,1、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并不是全额支付修路资金,而是根据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外贴。为了鼓励农民自行修建村内道路,国家出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如果村里农民决定自行
1、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并不是全额支付修路资金,而是根据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外贴。为了鼓励农民自行修建村内道路,国家出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如果村里农民决定自行修路,国家会给该村一定的帮助,一般投入修路成本的50%左右。也就是说,当地农民是修路的主体,国家是帮忙的。
2、目前的形式是,如果某村要修路,已经经过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并经过县级政府审核后,由该村村民自行不管是出钱还是出力把路基垫好,政府负责对路面进行硬化沥青或水泥。
一、农村道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要想富,先修路。要想彻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必须加强农村道路的建设。首先,道路好建设,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摆脱‘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窘境,提高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其次,建设好道路,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建设农村道路,尤其是加强偏远农村的道路建设,不但能使当地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给农民带来实惠,还能促进当地的招商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旅游经济,增加当地农民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他们真实的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二、农村道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建设不当。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受当地经济及自身因素影响,以前农村的道路建设基本上没有什么规划可言,都在原来的老路上改建,大多数道路建设都由村民自行规划和建设,质量得不到保障,造成部分地段路况较差。
2、建设资金不足。道路建设资金不足,是影响农村道路发展的重要因素。村级经济相对薄弱,无钱出资,受益农民不愿出资,镇(乡)政府没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乡村道路建设,县级以上政府投入又很少,导致乡村道路建设资金紧张,农村道路建设所需的资金是仅靠国家补助远远不够的。
3、管理不到位。农村道路建设中,普遍存在“重建轻养”的问题。道路建好后,以为万事大吉,没有进行有效的管护,导致部分道路使用寿命缩短,短期内就不能正常使用,需要重新投入较大的资金进行维修,造成资源浪费。
三、如何加强农村道路的建设
1、提高认识,加大投入。首先,要充分认识道路建设对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道路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的基础保障。只有道路建好了,才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其次,要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国家在制订道路建设的相关政策时,要向农村倾斜,尤其是偏远的山区农村,更要加大资金。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早日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发展。
2、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农村道路建设要健康,稳定的发展,要制定相关的管理机制,成立专业的管理队伍,并根据当地状况,对道路的建设,养护,以及资金管理做出长远的规范化计划。道路建设完工后,要定期对道路进行维修维护,确保道路的使用寿命和使用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1、国家为了推动农村道路建设,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农民修建公路也将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补贴,其中每公里路面硬化补贴5万元;2、通往农户的公路每米补贴10元,其余部分修路费用由农村集体组织出资或者农民自筹。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动脉。加快农村公路网络的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国道、省道、县道等骨干线路的形成,乡(镇)村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日益凸现。乡村道路,联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镇)、村、组、户,是公路网络的基础部分;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农民的基础设施;是公路经济最终得以形成的关键环节。公路不能进村入户,村级经济将始终无法组成乡镇区域经济,因为没有便利的交通,就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该路段目前仍为村道标准,需要通过当地政府积极向上级争取该道路的升级改造,且农村道路的修建属于民生实事,上级部门70%的资金属于补助性质,地方政府仍需筹措剩余30%的资金。
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八条 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建设质量。
在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整合旧路资源、加工适于筑路的废旧材料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
第九条 市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用随机抽取建设项目,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比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鼓励委托具有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二条 县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一、农村户户通修路规定是什么1、农村户户通修路规定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二、农村修路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农村修路房屋拆迁,赔偿方法如下: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加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等于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一、村村通修路需要农民自己掏钱吗1、村村通修路不一定需要农民自己掏钱,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属于行政层次机构的项目或村部自主组织的修路项目,公路局会出一半费用,另外一半需要村部或者村民凑;(2)如果是县,市,项目,就由当地几个机构承担一部分,省出一部分;(3)如果是国家项目,省出一部分国家出一部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农民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具体如下: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可以请律师,没钱打官司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相应的帮助。
法律分析:你可以直接找政府,让他们出门,修路也是为了大家出行方便,也是为了当地的发展需要。可以报告村委会,村委会会协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农村修路问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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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长治招商引资政策文件,长治市招商项目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金然清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