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招商引资总结2025,转业士官异地安置政策,一、临退役前的一次集合 滴滴滴,哨声响起。 “所有满服役期人员,学习室集合,填写《退出现役登记表》!” 指导员:“跟大家说一下,这个《退出现役登记表》的几个要点。
一、临退役前的一次集合
滴滴滴,哨声响起。
“所有满服役期人员,学习室集合,填写《退出现役登记表》!”
指导员:“跟大家说一下,这个《退出现役登记表》的几个要点。一是务必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与本人档案一致;二是在安置方式上填写清楚自己的安置方式和安置地点。部分符合条件的同志是可以异地安置的!”
“指导员,哪些士兵可以易地安置?易地安置基本条件包括哪些?”士官老张迫不及待的问了一句。
老张,四级军士长,听说今年国家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安置岗位质量上有大幅度提升,所以毅然选择了转业,但是在安置地确认上却犯了难。因为和妻子结婚满7年,但是妻子户口今年6月份才迁入市里,到底能不能随配偶安置,一时间谁也搞不懂。
“额。。。这个我还需要咨询一下人力资源部门,稍等!”指导员支支吾吾也犯了难。
二、小刘的故事
“哪里待遇好,我选择安置到哪里。”选择复员安置的小刘笑呵呵的说到。
小刘入伍12年。老家是湖北省仙桃市,家属老家是安徽淮南的。本来准备复员回仙桃的他,突然得知湖北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远远低于家属户口所在地。在选择安置地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落户配偶户籍所在地,这也让他在地方一次性退役金上多领了7万多。
“我还有弟弟,老家既不征地又不拆迁的,所以我对我户口安置上,没什么大的要求,虽然钱不多,先得到点实惠才是最真实的。”小刘满意的说到。
三、异地安置的基本条件
异地安置,确实给退役士兵多了一条选择的路。无论在转业安置待遇上还是复员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上,他们多了一次选择的机会。那么哪些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易地安置呢?
第一种情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二种情况:各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所出台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提到:
“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这就给很多战友造成了错觉:“结婚不需要满2年即可易地安置?”
其实不然,作为我们“娘家人”给出的工作意见,具体实施还是由各省市按照实际情况,出台最细节的《贯彻实施办法》。
比如,山西省在《贯彻实施办法》中提到: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服现役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结婚未满2年的,在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不占用政府安置计划的前提下,通过本人申请,经师旅级单位同意,省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签订退役士兵本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单位三方协议后,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易地安置,首先要在选择前,确定是否对自己有利。其次,就是自己是否符合易地安置标准。很多战友乐忠于上网查询,公众号咨询,其实最直接了当的办法就是电话咨询或者实地咨询预安置地当地退役军人接收机构关于当地异地安置基本条件,才能了解最权威的答案。
异地安置,说起来很新颖,有因异地安置享受到额外的甜头,也有的战友因为异地安置有说不完的酸苦,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体,自身情况都不同。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异地如何抉择?对照镜子看自身!
军报记者微信发布
荣德军人军属法律援助
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始创于2006年。创办时主要业务方向为:军地互涉法律事务,重大疑难法律事务;是军地互涉法律事务概念形成地及中国军地互涉律师业务发祥地。
在十余年的发展进程中,随着业务层面的不断深入及延展,业务构成逐步丰富为:军地互涉法律事务为特色核心,重大应激政府法律事务、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高标准体系化商业法律服务为主要板块,博物馆法律事务、幼教养老法律事务、环境保护法律事务为专题研究,公益法律援助为社会责任的军政民商学贯通融合的总体格局。
在军地互涉法律事务核心特色业务方面,横向划分军队、军人、军属、军工四大板块,板块各有不同形式的纵向深入。在业务深入拓展同时,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还开办了由北京市司法局为主管机关的北京荣德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发起了北京军民产融服务协会,以体系力量为如下板块业务提供更好更多的资源渠道与结构化支持:
军队板块业务涉及:军事法规与军事规章研究、解读、适用指导及立法咨询和建议,依法治军相关问题咨询和建议,军队涉法事务咨询及处理,部队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部队普法教育结构化设计与执行,部队单位关停撤销、停止有偿服务及社会化相关法律事务,地方涉及军队相关法律事务,相关业务总召集人及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军人板块业务涉及:军人法律援助政策法规研究、解读、适用指导及立法咨询和建议,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及辅导,军人法律援助案件代登记受理及援助实施,军人涉法问题咨询及代理,复转军人再就业及创业辅导和帮扶;
军属板块业务涉及:军属法律援助政策法规研究、解读、适用指导及立法咨询和建议,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及辅导,军属法律援助案件代登记受理及援助实施,军属涉法问题咨询及代理,军属就业及创业辅导和帮扶,军人子女教育相关法律事务,军属养老相关法律事务,涉军属幼教、养老机构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
军工板块业务涉及:军民融合战略政策研究、解读、适用指导及立法咨询和建议,军民融合法律事务,军民产融专项法律事务,政府军工产业园区顶层定位、招商引资和建设运营相关法律咨询及指导;军工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军转民、民参军”企事业单位及技术相关法律事务,涉军工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法律事务,涉军工诉讼,相关业务总召集人及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在前述业务承办中,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积极总结,编著出版了《竖起这面旗——军地互涉法律事务》和《军地互涉法律实务指引》两部业务专著,主编了《律师办理军地互涉民事案件操作指引》和《军人常用法律知识解答》等书籍,发布了《2015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年度观察报告》、《2016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年度观察报告》。
法律分析:需要的条件是配偶取得当地常住户口满2年即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法律分析:士官转业安置政策为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一条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法律分析: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业安置:1、服现役满10年的。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第五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法律分析:安置单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个地区的岗位给退伍士兵,
放宽了安置地限制。士兵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以跟随父母一起安置,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如果异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需要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享受就业补助金。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兵,在回到地方后如果放弃工作安排的,可以由当地政府按照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该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相加在一起的80%,给退伍士兵发放补助金,而且还可以享受创业优惠。
相关保险的接续。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照在军地服役的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参加安置地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队由人民政府缴纳,而个人缴费的那部分则是个人缴纳。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第五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第六条 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安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须附本人书面申请。
第七条 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
法律分析: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一、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二、退役士兵符合符合有关条件,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三、中级以上士官符合有关条件,作退休安置: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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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严晓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