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流程2025,招商引资的流程:(一)项目洽谈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二)项目准入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2、项目
招商引资的流程:
(一)项目洽谈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
(二)项目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
3、前置会议初审
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三)项目建设
1、征地和拆迁;
2、报建;
3、投资方投入基建、设备、设施等建设;
4、建成营业或投产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和房屋产权证(住建局);
5、投资方达到投产或开业条件后,进入经营阶段。
招商引资源于中国因开放政策所成立的开发区,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制造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一、放宽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企业研发合作等领域,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二、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 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日之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属县级审批范围内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之内(公示时间除外)。对并联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的不互为前置。三、支持项目用地。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招商引资项目供地方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方式出让供地,供地价格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5%-50%执行。对政府认定的特殊投资类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对工业企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
法律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通报制度的通知》一、利用商务部的资源对部分招商活动予以支持。目前我部与日本、韩国、英国、瑞典等多个国家建立了双向投资促进机构,每年都开展一系列投资促进活动。我们将把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纳入到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的活动计划中,或通过政府间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法律分析:(一) 项目洽谈
(二)项目准入
(三)项目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
招商引资的流程:
(一)项目洽谈
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
(二)项目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
2、项目考察 ;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
3、前置会议初审 ;
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
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三)项目建设
1、征地和拆迁 ;
2、报建 ;
3、投资方投入基建、设备、设施等建设 ;
4、建成营业或投产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和房屋产权证(住建局);
5、投资方达到投产或开业条件后,进入经营阶段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八条 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九条 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第十二条 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十三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 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就是做招商引资的,吸引企业来地方投资。当然,这是大的,小的比如还有帮助企业注册、跑各种手续等等。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1. 发改局的项目下来以后,先进行项目包装。2. 对外公布项目资料,接待考察客商。3. 对有投资实力和意向的客商进行比较,签订合同。4. 加强本地的外宣工作,提高区域知名度。5. 联系本地籍在外成功人士,做好资金回引工作。大致是这样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招商引资的流程:
(一)项目洽谈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
(二)项目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
3、前置会议初审
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三)项目建设
1、征地和拆迁;
2、报建;
3、投资方投入基建、设备、设施等建设;
4、建成营业或投产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和房屋产权证(住建局);
5、投资方达到投产或开业条件后,进入经营阶段。
招商引资源于中国因开放政策所成立的开发区,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制造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一、放宽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企业研发合作等领域,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二、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日之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属县级审批范围内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之内(公示时间除外)。对并联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的不互为前置。三、支持项目用地。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招商引资项目供地方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方式出让供地,供地价格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5%-50%执行。对政府认定的特殊投资类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对工业企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
法律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通报制度的通知》一、利用商务部的资源对部分招商活动予以支持。目前我部与日本、韩国、英国、瑞典等多个国家建立了双向投资促进机构,每年都开展一系列投资促进活动。我们将把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纳入到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的活动计划中,或通过政府间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流程图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流程是什么
●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政府招商引资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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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邹嘉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