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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2025,个人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5-08 11:51:5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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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2025,一、收费减免政策凡引进生产性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免交投产前属于县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市及市以上收费的,按最低限收取。二、土地出让政策(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土地出让期限按最高期限办

山东省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2025,个人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 圣运推荐:山东省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2025,个人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一、山东省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2025

    一、收费减免政策
    凡引进生产性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免交投产前属于县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市及市以上收费的,按最低限收取。
    二、土地出让政策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土地出让期限按最高期限办理。
    (二)新建生产性项目,投资密度在120万元/亩以上,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3000万元
    5000万元的,土地出让价每亩5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5000万元
    10000万元的,土地出让价每亩3.5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且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的,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
    三、税收奖励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从纳税年度起,前两年按上缴税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100%作为技改资金奖给企业。第三年,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
    1亿元(含1亿元)的,按上缴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0%
    50%作为技改资金奖给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在亿元以上的,按上缴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
    70%作为技改资金奖给企业。
    四、环境服务政策
    (一)保证招商引资项目实现“六通一平”。
    (二)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县内有关手续统一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实行限时办结。
    (三)对招商引资项目,可由有关单位代办协办注册、登记、立项、报批等相关手续,实行全程服务,不收取任何代办、协办费用,需要交纳的其他费用按收费政策执行。
    (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等活动。
    (五)对外来客商引来的各类人才以及配偶、未婚子女,可免费办理本地城镇居民户口,对其子女入托、入学优先安排。
    五、其他
    (一)对当地经济拉动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特殊优惠政策。
    (二)本政策适用于县内外投资者在我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工商企业项目。
    (三)本政策由鄄城县大项目策划论证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颁发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招商引资政府奖励主要包括:
    1、地价优惠:吸引大中型企业投资。为全面打造政策优势,在制定优惠政策的时候要考虑到企业投资规模、发展阶段以及运营效益三个层面,主要目的是减轻不同类型企业前期投资及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成长壮大。2、租金优惠:助推中小型企业发展。在全国各地的综保区中,很多从事加工、贸易等业务的企业规模都不大,对于这类企业,在租赁标准厂房、仓库、保税商品中心商铺等方面给予大量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地区指向性很强,成了他们的专属优势。
    2、外贸奖励:加速进出口额度增长。地价及租金优惠能大大降低企业在前期的投资成本,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负担,帮助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就对外贸易制定系列优惠政策,企业进出口额度一旦达到相应的标准,便可获得现金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个人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第二条: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这都比原来认定的标准有大幅度的提升,也就是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第三条: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把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十三)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鼓励各地提供投资促进资金支持,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专项政策,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充分运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有关政策,为重大项目洽谈、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等因公出访团组提供便利。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注重综合改善营商环境,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避免恶性竞争。(中央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外专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法律分析:每个省区的政策都不一样的,以余杭区政府为例对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优惠政策如下: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审核,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

    法律依据:《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 外来投资企亚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电、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供应,水、电、通讯费按企业统一标准收取。

    第三条 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购买自用住房,可视同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经济房同等待遇,并可优先供应经济房,根据其投资数额可免费照顾其若干亲属迁入城或集镇入户,属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对其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优先予以解决。

    第四条 引进的人才自带新产品,高新技术合作项目并形成生产能力和效益者,三年内提取新增利润10一20%奖励本人。

    第五条 对牵线搭桥(以与受益单位签订委托书为准),促成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泾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开业经营后,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由受益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实行“一站式”服务。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集中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可委托方引进办代为办理,凡属内审批的事项一律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招商引资每个省区的政策都不一样的。主要包括:1、地价优惠:吸引大中型企业投资。2、租金优惠:助推中小型企业发展。3、外贸奖励:加速进出口额度增长。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吸收投资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鼓励各地提供投资促进资金支持,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专项政策,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充分运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有关政策,为重大项目洽谈、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等因公出访团组提供便利。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注重综合改善营商环境,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避免恶性竞争。(中央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外专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招商引资个人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进一步充分调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是指承担市政府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考核对象:是指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服务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二考核内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考核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目标任务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内资目标任务的情况。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考核:考核市直部门和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情况,包括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成效五项具体指标,并结合组织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氛围认真做好对外服务协调工作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三考核目标制定的原则及目标县(区)根据总人口财政供给人员数经济实力和所处位置等因素进行分配,市直单位根据单位性质承担重点项目情况和财政供给人员数进行分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配和市直服务工作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由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商务局提出分解目标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确定后下达:利用外资资金目标。引进市外项目目标;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数;引资万元以上项目数;引资亿元以上项目数。招商引资基础建设目标: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三分之一工作制;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完善招商引资设施;将招商引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市直单位招商引资服务考核内容。四考核办法五县五区及开发区和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每季度末向市商务局上报一次万元以上招商项目和到位资金进展情况,市商务局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市考核组分别于每半和终分两次采取一听二查三看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和确认。市下万元以上项目目标利用外资目标市直引进市外资金目标和市直承担服务任务目标为市考核组考核的重点并作为终评先的主要依据(其中县区万元以上项目目标系数为.)。万元以下项目目标由市考核组考核确认,纳入全市统计并作为全评先的参考依据(系数为.)。实行计分制考核:)县区总基分为分,其中:外资目标占分,大项目目标为分,(其中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分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分)。)市直单位引资目标计分。)附加分值为分:机构建设基础工作(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项目库和商情库建设网上招商等);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质量和次数(包括各单位参加省市组织的境内外招商活动,自行组织的境内外招商活动,参加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学习考察培训等)占分;大型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以上占分。计分办法。()完成目标,按该项基分计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县区每超额完成一个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加分,每超额完成一个引资万元以上项目加分,每超额完成一个引资亿元以上项目加分,万元以上不足万元万元以上不足亿元的项目按比例加分,万元以上项目加分分数乘以.系数计入总分。万元以下项目按每万元计分乘以.系数计入总分,加分上不封顶。,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超额完成利用外资目标的,每超额%加分。()市直单位引进市外资金每超额完成%加分。()每引进一个世界强项目另加分;每引进一个国内强项目另加分。五考核依据及认定利用外资目标的考核,以商务部门批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境外汇款凭证设备进口清单作为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的认定方式给予确认。利用市外资金目标的考核,以合同营业执照汇款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设备购买发票考核组实际调查测算和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确认。对万元以上项目的考核,除提供上述依据外,还要通过考核组实地察看具体项目予以确认。没有利用外资目标任务而引进的外资额,可以按资金到位的当日汇率的倍折算成人民币,抵占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没有市外资金目标任务的市直单位引进的市外资金加倍计算。引资兴办高科技高附加值弥产业链缺失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考核计分按双倍计算。引资兴办农业开发工业加工商贸流通和市场建设项目的,目标考核时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引资兴办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目标考核时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计算。计划外争取到的国内外捐赠,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考核目标时按%计算。引进的无息资金,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期为的,考核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时按%计算,每多使用,计算时增加个百分点,直至%。引进偿还本息的资金,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期的,考核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时按实际引进资金数额的%计算,每多使用计算时增加个百分点,直至%为止。引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考核利用市外资金目标时,住宅项目按实际引资数额的%计算,商业用房按%计算。计划外或工作范围外引进的政策性资金可以抵占目标任务,按%计算。对引进的项目一引荐人有争议的,依据“首谈备案制”的规定予以确认。单方引进的项目在其他辖区园区落地的,按照同引进确认,计入双方目标任务,但终汇总时不重复计算。商贸流通项目(无固定资产投资)按税收的倍计算引资数额。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十三)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鼓励各地提供投资促进资金支持,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专项政策,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充分运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有关政策,为重大项目洽谈、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等因公出访团组提供便利。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注重综合改善营商环境,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避免恶性竞争。(中央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外专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

    法律分析:一、放宽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企业研发合作等领域,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二、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日之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属县级审批范围内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之内(公示时间除外)。对并联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的不互为前置。

    三、支持项目用地。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招商引资项目供地方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方式出让供地,供地价格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5%-50%执行。对政府认定的特殊投资类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对工业企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

    法律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通报制度的通知》 一、利用商务部的资源对部分招商活动予以支持。目前我部与日本、韩国、英国、瑞典等多个国家建立了双向投资促进机构,每年都开展一系列投资促进活动。我们将把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纳入到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的活动计划中,或通过政府间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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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戴锦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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