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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8 16:34:2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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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1 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2 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3 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

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保证不改变用途、停养后及时复耕等)。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4.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须缴纳有偿使用费和造地费;

5.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后,不得改作他用。停止养殖后及时复耕,否则按照违法占地处理,给予拆除和罚款的处罚。

土地被侵占打什么电话可以投诉?

1、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

2、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以上就是对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农村养殖场占用耕地情况怎么处理

一、农村养殖场占用耕地情况怎么处理

1、农村养殖场占用耕地情况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养殖场用地,一般不占用耕地,如果占用,就要区分养殖场占用耕地类型,耕地分为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2)养殖场占用一般耕地建设处理方式,按照规定一般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事宜协商一致后即可动工建设,应及时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到所在乡镇进行备案;

(3)对已经建设完成,也未进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项目,属违法用地,应依法予以查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养殖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吗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耕地是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

2、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三、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法律分析: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3、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报国土局审查备案;4、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须缴纳有偿使用费和造地费;5、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后,不得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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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临律-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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