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村宅基地应该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一、最新土地宅基地标准补偿是多少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如以下三点: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一、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家庭纷争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1、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2、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3、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6、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具体如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宅基地拆迁补偿应按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确定,面积不得超标。重置房屋补偿标准在400-700元/平方米范围内,安置面积控制在100-150平方米。征收土地应公平合理,保障农民生计和社会保障。
法律分析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拓展延伸
政府非法侵占宅基地的赔偿问题:保障土地权益与法律补偿措施
政府非法侵占宅基地的赔偿问题涉及到保障土地权益与法律补偿措施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政府应该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归属,通过调查和审查确保土地产权的清晰和明确。其次,政府应该依法进行赔偿,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合理的补偿方式,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此外,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加强对宅基地非法侵占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预防和制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土地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土地权益与法律补偿措施的重要性。首先,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归属,明确土地产权。其次,依法进行经济赔偿和其他合理补偿,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赔偿公正透明。最重要的是,加强对非法侵占行为的打击,预防再次发生。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土地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占用农村宅基地应该怎么补偿呢
●占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占用宅基地构成什么犯罪非法
●国家占用农村宅基地标准补贴标准
●农村宅基地被占用
●占用到我家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宅基被占用怎么赔
●占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占用宅基地补偿协议怎么写
●农村占用房基地补偿标准
●拆迁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按哪个补偿,拆迁是按照宅基地面积还是房屋面积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老家百色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请告知,百色拆迁房屋补偿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户口占用宅基地怎么算农村宅基地补偿,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余新镇金星村宅基地买卖过户费多少,农村集体土地证过户收费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占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占用宅基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确权流程 ,宅基地确权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被征用能补偿多少钱一亩,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价如何计算,辽宁省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非本村村民买宅基地房屋能得到补偿吗?,非本村村民买了宅基地房屋,会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宅基地没有建房子怎么赔,宅基地没有建房怎样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鞍山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鞍山农村拆迁补偿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认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中的腾退以及本村集体土地腾退,村委会腾退宅基地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建房电线迁移收费吗,农村宅基地动拆迁的过渡费单价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我家的宅基地要搬迁,但备注上写着是临时用地,国家征用要免费拆除,这合理吗,我家宅地基要搬迁,但备注上写着是临时用地,国家征用要免费拆除,合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被政府征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宅基地应该遵守哪些流程??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法院受理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占用农村宅基地应该怎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