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地拆迁怎么赔,庄稼地拆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得到补偿。这通常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价值、装修价值等,具体补偿标准会依据房屋的结构、装修折旧
庄稼地拆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得到补偿。这通常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价值、装修价值等,具体补偿标准会依据房屋的结构、装修折旧程度来划档,并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因征收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应得到补偿。这包括拆迁方提供的临时安置点费用或支付的安置费,以确保被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居住和生活不受影响。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庄稼地上有附带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农业设施、养殖场等,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得到相应的补偿。
四、土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土地还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费用是由市、县级政府土地征收主管部门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听取意见等步骤后确定下来的。
综上所述,庄稼地拆迁的补偿是一个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费用、停产停业的损失以及土地和其他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案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法规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拆迁过程中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种庄稼不能要求补偿。在征地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能以非法方式增加相关补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种的庄稼,征地时一律不进行补偿。
一、征地补偿范围有哪些
征地补偿范围有以下这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协议如何签订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三、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区别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流转到期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使用权仍然属于农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后,不再享有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年。
法律规定征用农地应当按照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30倍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房屋、农作物等另有补偿,其补偿标准原则上应当同当地市场价相符,具体数据在当地政府的统计部门应当有据可查。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三)征地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四)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化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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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来源:临律-庄稼地拆迁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