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遂宁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0 03:08:4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对于“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的问题,具体是否有赔偿,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遂宁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

对于“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的问题,具体是否有赔偿,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

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后户口仍在原地,也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进行裁决。

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离婚前的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获得。此时,离婚后户口是否在原地并不影响拆迁补偿款的归属。

另外,还需要注意拆迁补偿政策的具体规定。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人数进行发放的,那么即使离婚后户口仍在原地,也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但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房产和土地面积进行发放的,那么户口是否在原地就与拆迁补偿无关了。

综上所述,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具体了解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者拆迁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

二、遂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四川遂宁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三)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

全省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审批农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每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前3年平均年产值

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前3年度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制订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汇总后送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相关资料对各县(市、区)所制订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提出修改意见后,每年4月底前,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本行政区域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向社会公布。

二、对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有何特殊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的特殊规定,除征收房屋的其他规定外,还规定: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实行旧城区改建,应当尊重房屋所有权人的意愿。启动房屋征收程序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进行先行协商。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方可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并按规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3)实施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根据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比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百分之九十。

三、被征收人不积极配合评估活动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被征收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征收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不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或者不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而造成评估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四川遂宁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直接选择法妞问答网征地拆迁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三、遂宁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多少钱

离婚 户口 拆迁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怎么办

拆迁户离婚了户口不迁还能分到钱吗

拆迁户离婚了,迁户口需要什么东西

拆迁离异人口有赔偿吗

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多少钱

拆迁期间离婚户口能迁移吗

离婚以后拆迁了,拆迁款有我的吗,户口还在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我被别人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法院那边案件还在排期,民间借贷案件起诉到结果要多久: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确权是儿子的名字,母亲还在能要土地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在遂宁老池离婚了户口还在拆迁了有赔偿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