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征地补偿从原本承诺的标准骤降到四分之一,当同村村民都拿到了合理补偿,自己却被区别对待,面对强势的行政机关,普通农民该如何维权?安...

当征地补偿从原本承诺的标准骤降到四分之一,当同村村民都拿到了合理补偿,自己却被区别对待,面对强势的行政机关,普通农民该如何维权?安徽省阜阳市的郑氏兄弟,就曾面临这样的困境。幸运的是,他们在圣运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撤销了这份不合法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获得了重新协商补偿的机会。
郑氏兄弟二人是安徽省阜阳市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合法承包的土地。多年前,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阜阳市一公司,计划开发一处广场项目,需要征收包括郑氏兄弟在内的村民土地。
当时,开发商与村民签订了《土地收储房屋拆迁协议书》,承诺以地换房,房屋拆迁按市场价赔偿,住房面积按1:1.5的比例返还。许多村民都按照这份协议拿到了相应的补偿。然而,由于项目开发商更换等原因,最终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大幅缩水,仅为原来的四分之一左右。郑氏兄弟二人认为,同村村民的补偿标准应当一样,自己不该被降低标准、区别对待。然而,他们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无果。
兄弟二人深感无助。经人介绍下,他们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最终,他们委托圣运专业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她没有急于采取法律行动,而是制定了周密的办案策略,一步步推进维权进程。
一、全面调查取证,摸清案件底细
圣运律师首先要求兄弟二人提供了所有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十年前签订的《土地收储房屋拆迁协议书》、已领取部分补偿款的凭证、与相关部门交涉的录音录像等。随后,律师亲自前往该县进行实地调查。在当地,律师走访了已经获得补偿的村民,详细了解他们的补偿标准和获得补偿的时间节点。通过对比发现,郑氏兄弟的土地位置、面积、地类与其他村民基本相同,但补偿待遇却相差悬殊。圣运律师将这些村民的补偿协议和收款凭证进行了拍照留存,作为重要证据。
同时,圣运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调取了该项目的全部征地批文、公告、实施方案等文件。在仔细审查这些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十多年前作出的征地批复,在如今却被省政府自己的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这一发现让整个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机。
二、申请补偿安置,试探对方态度
基于前期的调查结果,圣运律师认为直接起诉可能会打草惊蛇。于是决定先礼后兵,协助兄弟二人向县人民政府正式申请补偿安置。在申请书中,律师详细陈述了郑氏兄弟的土地情况、十年前协议的内容、其他村民的补偿标准,并附上了相关证据材料。不久后,县政府作出《告知书》,仅同意按照每亩49000万余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律师立即计算了这一标准与原协议标准的差距:按照原协议,郑氏兄弟应得补偿约200万元,而按照新标准,只能得到约50万元,缩水了75%!这份《告知书》恰好成为了证明县政府违法的重要证据。
三、提起行政复议,依法维权
面对明显不公的《告知书》,圣运律师立即协助兄弟二人向阜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申请书中,律师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该县政府的违法性:一是征地批准文件本身违法,基于违法批文的补偿行为当然违法;二是县政府违反信赖保护原则,已经生效的补偿协议应当得到履行;三是县政府存在选择性执法,对郑氏兄弟区别对待,违反了平等原则。
阜阳市政府经过审理,作出复议决定,责令该县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这是维权路上的第一个重要胜利。
四、紧盯执行,抓住违法把柄
然而,县政府的行为却更加暴露了其违法本质。虽然县政府作出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但却故意拖延20多天才送达当事人,超出法定期限近半个月。圣运律师立即对送达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要求送达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送达时间。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份《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内容极其简单粗暴,全文只有寥寥数行,仅载明了补偿金额,对土地面积、地类、地上附着物等关键信息都没有进行调查认定,更没有提供任何调查材料作为依据。圣运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县政府心虚的表现。
五、再次复议,彻底扭转局面
基于县政府故意拖延履行复议决定和补偿决定内容违法这两个新的违法事实,圣运律师协助兄弟二人再次向阜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这次,圣运律师准备得更加充分:她整理了详细的证据清单,包括两次政府文件的对比、送达时间的证据、补偿决定内容违法的法律分析、其他村民补偿标准的证明材料等。在复议听证会上,律师据理力争,逻辑清晰地阐述了县政府的违法之处。审理人员在听完圣运律师的陈述后,对案件有了全面的认识。他们要求县政府提供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和调查材料,但县政府却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
在圣运律师的不懈努力下,阜阳市人民政府最终作出复议决定:撤销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该县人民政府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重新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一、土地征收程序的合法性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且要依法进行公告、听证等程序。如果征地批准文件本身违法,那么基于该批准的后续征收行为也都是违法的。
二、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与公民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已经生效的协议。本案中,其他村民已经按照原协议获得补偿,郑氏兄弟理应得到同等待遇。
三、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本案中,县政府故意拖延送达补偿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四、补偿决定的必备要素:一份合法的征地补偿决定必须明确记载土地面积、地类、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调查材料作为依据。
从实地走访取证到申请信息公开,从分析补偿标准差异到记录送达时间,圣运律师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都成为了胜诉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发现补偿决定内容违法这一问题,直接导致了该决定被撤销,成为兄弟二人维权至关重要的一环。面对强势的行政机关,普通村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但在圣运律师的专业代理下,郑氏兄弟的合法诉求得到了充分表达,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真正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坚守“为被征收人服务”的初心,凭借专业的行政诉讼团队、丰富的维权经验,致力于为越来越多遭遇征地拆迁、行政侵权的当事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