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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宅基地被收回是否跟使用人讲,对空闲宅基地收回使用是否可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5 03:42:0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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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宅基地被收回是否跟使用人讲,法律主观:一、 空闲宅基地能确权吗 目前国家并未有明确规定,通常只要申请宅基地后,即使没有建房,但已获得宅基地使用证书,依可申请确权登记。但对建房时间有规定,申请宅基地后超 2 年未建房的,村集体予以收回。根

空闲宅基地被收回是否跟使用人讲,对空闲宅基地收回使用是否可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空闲宅基地被收回是否跟使用人讲

法律主观:


一、 空闲宅基地能确权吗



目前国家并未有明确规定,通常只要申请宅基地后,即使没有建房,但已获得宅基地使用证书,依可申请确权登记。但对建房时间有规定,申请宅基地后超 2 年未建房的,村集体予以收回。根据我国《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 52 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 宅基地怎么确权



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法院只对宅基地侵权纠纷有管辖权,对宅基地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 ( 镇 )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 ; 有关 证据 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三、 确权多久登记成功



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 10 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 10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由此可知,空闲的宅基地未恢复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闲置多久被收回

法律分析:如宅基地占用耕地的超过两年未建设的会被有关部门收回;如未占用耕地的,处政府因功能需要使用或征收土地外,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空闲宅基地收回使用是否可以

对空闲宅基地收回使用完全合理,宅基地是集体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分配给农村公民建设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应当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如果宅基地空闲的,可以由村集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回后重新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如果宅基地是长期空闲的,原则上村委会是可以收回使用的,对农村村民来讲,就算当初向村委会交了宅基地使用费,也不代表宅基地就变成了私人财产,不过司法实践中,村委会收回宅基地,基本上都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或房屋坍塌后长期无人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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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空闲宅基地被收回是否跟使用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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