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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机耕路占用农田,有补偿吗?如何补偿,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7 05:48:3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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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机耕路占用农田,有补偿吗?如何补偿,政府占用土地需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因各地情况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需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够恢复原状以及使用权人是否能够使用等情况。法律分析政府占用土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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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修机耕路占用农田,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政府占用土地需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因各地情况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需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够恢复原状以及使用权人是否能够使用等情况。

法律分析

政府占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还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够恢复原状,使用权人还是否能够使用等情况

拓展延伸

农村修机耕路占田如何补偿?

农村修机耕路占田如何补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涉及到土地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修机耕路占田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补偿:

1.土地利用原则:农村修机耕路属于破坏性开发,破坏了农民的土地利用,因此应按照土地利用原则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修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需要占用农民土地的,应当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办理土地占用手续,并依法给予补偿。

2.农村土地承包原则:农村修机耕路占用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进行补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人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合理利用土地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农村土地实行特殊保护,对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的保护实行补偿制度。因此,在修机耕路占田时,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农业利用价值和生态保护价值,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修机耕路占田应依法给予补偿。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土地的特殊保护制度,为农村修机耕路占田提供了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农村修机耕路占田应按照土地利用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原则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考虑被占田农民的权益,确保补偿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政府占用土地需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因各地情况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还需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恢复原状以及使用权人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等情况。因此,政府应该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无能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或者封育措施治沙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人民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

修乡村路占地有赔偿。具体如下:

1、修乡村路占地会发放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关于补偿标准,国家给予原则性框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征地部门应当足额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修乡村路占地的补偿流程是什么

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

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三、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怎么补偿

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的补偿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计算,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占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占地的农民朋友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的方式,政府会将补偿款一次性给予农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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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修机耕路占用农田,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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