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外的土地收费是文件,土地确权外的土地收费问题,总结性回答是: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不收费。详细分析如下: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
土地确权外的土地收费问题,总结性回答是: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不收费。
详细分析如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意味着,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作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其经营、管理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而并非由个人额外承担费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也明确,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进一步强调了土地确权后,包括多出的土地在内的所有土地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不应被随意侵犯或收取额外费用。
二、结合土地确权实践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会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测量。这一过程中,如果发现实际土地面积超出原先记录,即出现所谓的“多出的土地”,这些土地会被纳入确权范围,并明确其权属关系。一旦土地确权完成,这些多出的土地就正式成为集体所有的土地,而无需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不收费,这是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确权实践所得出的明确结论。
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一般向每户收取60元办理费用,其中,代国土局收取工本费20元,照相费30元,证件复印费10元。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金额以当地收费为准。法律依据:《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第一条收费原则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第二条收费范围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法交纳土地登记费。
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村里收费合理吗
村里收土地承包费合法。在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承包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土地确权后可以进行流转交易吗?
法律分析:农村产权流转的规定: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确权后,别人有权利进行分割吗?
土地确权后一般不分地。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国家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得随意调整、收回承包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土地确权后就是国家免费的吗
法律分析:一般在确权之后就会陆续发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纠纷,林盘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土地存在问题?
土地确权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找土地管理部门,即国土资源局。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②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法律分析: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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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临律-土地确权外的土地收费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