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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遭强拆维权却受阻,圣运律师助力二审翻盘,获维权转机!

  • 发布时间:

    2025-12-02 16:44:1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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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了,一审法院还称没资格起诉!这是来自贵州省贵阳市的谢女士曾面临的一起维权困境。在她深感无助之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

房屋遭强拆维权却受阻,圣运律师助力二审翻盘,获维权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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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了,一审法院还称没资格起诉!”这是来自贵州省贵阳市的谢女士曾面临的一起维权困境。在她深感无助之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接手了此案。圣运律师从一审“驳回起诉”的死局中找到突破口,最终帮助谢女士在二审翻盘,拿到了继续维权的关键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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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背景:房屋被拆还“没资格”维权,普通百姓陷绝境

 

 

几年前,贵州省贵阳市某区由于产业园项目建设,谢女士父亲名下的老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这本是一次常规的征收拆迁,却因一场意外变得复杂——突如其来的火灾将这栋老房子的二层及屋顶烧毁。看着烧毁的房子,谢女士既心疼又着急。不久后,她自掏腰包请人修复房屋,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建了部分建筑,甚至和家人签署了《房屋修建协议》,明确修复后房屋面积的归属。

 

令谢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还没等和街道办谈妥,房子就被强行拆除了。更让谢女士气愤的是,街道办早就绕过她,和姐姐签了《房屋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把30余万的补偿款给了姐姐,还认定姐姐是房屋的唯一权利人。

 

“这房子我出钱修了,凭什么我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谢女士又气又急,她以“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由,把街道办告到了区人民法院,想讨个公道。可一审结果给了她当头一棒:法院认为,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谢女士父亲名下,谢女士提交的《房屋修建协议》和出资证明,不足以证明她是合法权利人,最终裁定驳回起诉。

 

维权第一步就被堵死,谢女士深感绝望。偶然间,她在朋友的推荐下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深耕征拆纠纷维权领域多年。于是,抱着最后的希望,谢女士来到北京圣运律所寻求帮助,并委托圣运专业律师介入案件,希望能打通她的维权之路,为她争取到能够继续维权的机会。

 

02
维权启动:圣运律师抽丝剥茧找关键,庭审戳破漏洞逆转局面

 

 

“一审败诉的核心,是没说清谢女士和强拆行为到底有什么关系。只要找到这个关键,案子就能翻盘。”接手案件后,圣运律师没有着急走程序,而是先花了两天时间梳理案卷,又和谢女士进行了充分沟通,一点点抠细节,很快便找到了案件突破口。

 

一、深挖事实:把加建部分变成维权铁证

 

圣运律师发现,一审时谢女士虽然提了“自己修房加建”,但没重点说“加建的部分和老房子一起被拆了”——这正是最关键的遗漏!律师立刻指导谢女士找证据:翻出火灾后房屋烧毁的照片、修复时买建材的收据、请施工队的合同,甚至联系到当时的施工师傅,让对方出具了证言。这些证据串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房子被烧→谢女士出钱修→加建部分是她的”,直接证明她对加建部分有实际权益,强拆行为确实损害了她的利益。

 

二、庭审攻坚:抓住街道办自相矛盾的说辞反击

 

二审开庭时,街道办的代理人一开始十分强硬,称谢女士“没资格起诉”。可当圣运律师追问,房子里有没有谢女士加建的部分时,对方不得不承认:谢女士确实加建了,而且加建的部分是和老房子同一天拆的。


对此,圣运律师展开有力辩论:既然承认加建是谢女士做的,也承认加建部分被拆了,那谢女士作为加建部分的出资人和实际使用人,怎么就没资格维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起诉。因此,街道办称谢女士没资格起诉显然是错误的,谢女士具有起诉资格。这番有力说辞也让法官注意到了案件的关键矛盾。

 

三、法律论证:打破“只看房产证”的误区

 

针对一审法院“凭产权证否定实际权益”的错误,圣运律师在庭审中进一步给出解释:老百姓可能觉得房产证写谁的名,房子就是谁的,但行政诉讼看的是实际利害关系。谢女士花了钱、出了力修房加建,这部分建筑就是她的财产,强拆直接拆了她的东西,她当然有资格起诉。不能只盯着房产证,却忽略了老百姓的实际投入。

 

03
案件判决:终审裁定撤销原判,圣运律师助力赢得维权转机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两次审判,终于迎来转机。法院最终采纳了圣运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谢女士与拆除加建部分建筑的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系本案适格原告。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一审的行政裁定,指令区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得知二审结果后,谢女士十分激动,她获得了继续维权的宝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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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律知识分析:关于拆迁维权的几个关键,普通百姓一定要懂

 

 

结合本案,圣运律师帮助大家梳理了三个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不是只有房产证上的人才有权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你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比如被拆房子的住户),或者“和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比如房子是你出钱修的、你一直在住),就有资格起诉。本案中,谢女士虽然不是老房产权证上的人,但加建部分是她的,强拆损害了她的利益。这就属于“有利害关系”,因此谢女士当然能告。

 

二、房子没手续,就不能维权了吗?当然不是

 

有些老百姓会担心,自己加建的房子没办手续,是不是连告都不能告?其实不是这样的。就算建筑没办合法手续,行政机关也不能随便拆,必须走法定程序,比如先调查、再通知、最后才拆。而且老百姓对房子的实际投入,比如买建材的钱、施工费等等,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照样能起诉确认强拆违法。

 

三、一审败诉就没机会了吗?还有二审能翻盘

 

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裁定或判决下来后,只要你不服,在15天内(裁定是10天)上诉到中级法院,就还有机会。谢女士就是因为没放弃,通过二审纠正了一审的错误,才拿到了继续维权的机会。

 

从梳理证据到庭审辩论,圣运律师的每一步操作,都精准切中案件关键。这也让大家看到,在复杂的行政诉讼中,专业律师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能帮助百姓理清思路、找到关键、对抗强势行政机关的重要力量。

 

未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守“为被征收人服务”的初心,从大大小小的征拆案件中,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争取权益、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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