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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文件由谁下发(强拆文件由谁下发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1-04 12:07:3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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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文件由谁下发(强拆文件由谁下发通知)

#企业装修,招标时应注意什么?#

首先,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律师承办建设工程招标法律服务,首先应查明委托人的工程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并据此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而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项目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同时,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 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⑥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其次,明确可不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过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六)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七)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把握好工程招标的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工程招标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三) 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 施工招标的,应有满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把握好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按照法律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对于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资格权限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但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开展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在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设计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七,严格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八,拟制好招标文件   (一) 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应特别注意,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②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③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④ 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⑤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⑥ 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注意,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 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②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④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⑤ 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⑥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⑦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⑧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⑨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⑩ 拟选用的合同示范文本或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第九,把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 相关规定是: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屋顶花园涉嫌违章,求违章建筑拆除法律程序?#

在违章建筑的拆除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二、处理和处罚阶段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1)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本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理。(2)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3)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2、处理或处罚时应当掌握的几个原则(1)从旧兼从轻的原则。(2)优先从重处罚的原则。(3)正确适用没收和拆除的原则。(4)正确认定违章建筑面积的原则。三、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当事人是否补办了手续,其对建筑物的相应权利已得到有权行政机关的认可,故当事人享有相应的物权,从而成为拆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享有被拆迁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当事人在补办手续后进入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当事人不补办手续的,可经拆迁人申请,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在此阶段,相关行政部门应将当事人补办手续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根据当事人建筑物的实际用途、时间等决定是否追缴营业税、所得税。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五、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六、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土建工程 资料员的具体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土建资料员基础知识 1. 目 录: 一:施工现场管理与资料收集 二: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四:施工日志与施工纪录填写 五:资料管理的规定及要求 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简介 一:施工现场管理与资料收集 一: 前言:----现场施工管理的慨念 现场施工管理的组成: 施工管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 1:施工准备 2:施工阶段 3:竣工验收 (一):施工准备: 1:技木准备 承包合同,工程予算、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 2:现场准备 三通一平、工程定位放线及复核、施工许可证申报 、质监申报、临时占用道路申报、现场文明施工围蔽、 临施建造、材料、机具组织进场。 3:组织准备 组织劳动力进场, ( 1):确定施工及各工作工序,搭接次序。 ( 2):组织分段平衡流水,交义作业计划。 ( 3);组织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考核。 (二):施工阶段: 1:质量控制 贯沏施工组织设计、制度措施、监督执行规范、规程 、工艺标准,贯沏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切实执行质量检查和 质量验收,做好工序交接捡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防渗漏试水检查验收,变更工程签证,控制材料进场质 量,加强施工复核,组织工程质量定期及不定期的质量 检查。 2:安全控制 贯沏以“予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五个安全因 素(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其中包括:施工作业 安排、用电与防火安全,落实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沏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交 底及安全教育学习。 3:进度控制 根据合同工期及施工组织设计,分阶段编制施工进度作 业计划,及时检查计划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协调土建与专业 施工的协作配合。 4:成本控制 及时做好经济签证,贯沏降低成本措施,优化进度计划,优 化劳动力,严格控制材料进场数量及质量,材料发放实行限额 领料,加强施工放线复核,做到事前控制质量,减少事后返工 损失,掌握经济索赔技巧,及签证索赔,减少经济损失。 5: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场容管理 6:现场料具管理 包括:生产工具(做好发放与回收)、现场材料(施工 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并加标色),周转料(分类堆放)。 ( 三):竣工验收阶段 1:技术资料整理组编 包括:施工日志、变更工程、施工验收及检查记录, 材料试验报告,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资料应及时记录及时签证 ,及时积累,及时整理。(技术资料是甲方用作核对结算的 依据,不容忽视。) 2:竣工工程予验收捡查 组织竣工工程予检验收,检查验收前工程遗留未完善 的工程手尾,及时处理,为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交消防、环保 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 4:竣工工程验收: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笫一节 总则 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作用: 1:是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2:是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3: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更新的重要挡案材料 4:统一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有利于工程 质量检查和归挡 第二节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分类------P1 施工技术资料按其性质分为七类: 第一类:建筑工程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 第二类:综合管理资料; 第三类: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包括:验收资料 施工菅理资料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报告 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 第四类: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五类:检验批质量验收纪录; 第六类:施工日志; 第七类:竣工图; 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要求: 1:组卷原则:“施工技术资料的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便于挡案的保菅和利用。组卷时按先文件、后图纸排列。 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⑴ 总目录 ⑵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 ⑶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⑷地基与基础工程; ⑸主体结构工程; 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⑺建筑屋面工程; ⑻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⑼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⑽建筑电气工程; ⑾通风与空调工程; ⑿电梯安装工程; ⒀智能建筑; ⒁竣工验收资料; ⒂竣工图; 2:组卷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工程照片及封底。 3:组卷质量要求:归挡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谁确、签章齐备、书写材料必须耐久、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圆珠笔等易褪色村料书写。若是复写件、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存放处)要字迹清楚、牢固能长期保存。 施工技术资料分为两部分: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由建设单位按项目立卷) 包括:24项文件材料: 1: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7: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水文地质勘察报 11: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 12:规划设计文件 13: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1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文物等)批准文件或协议 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6: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7:施工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8:监理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23: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24:电梯安装工程监督登记表 (二):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分为七类包括: 建设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屋面工程; 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图; △分部工程技术资料组编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合格证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或随意涂改,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对于重要的施工部位(如地下室底板、结构转换层、屋面等部位的钢筋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并签字。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土建资料员基础知识(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一:1:建设工程综合管理了 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 单位工程放线定位时一定要有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在场,并应认真研究规划部门的规划定点文件,对文件内有关该工程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最后需经施工、监理(或建设)在测量记录内签章认可。 工程基线复核应有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并签署复核意见、签名及加盖公章。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6):工程质量事故停(复)工通知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8):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 (9):见证员证书 见证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见证员证书》由监理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资料员。 (10):工程总结 (11):土建工程施工日志(单独组卷) 第二::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1):桩基础、天然 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 (2):地下结构工程) 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主体结构工程; (1:钢筋混凝土工程;2:钢结构工程 ; 3:砖混结 构工程) 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幕墙工程;) 幕墙工程其幕墙总面积200m2以上均应进行三性试验(空气渗透性、雨水渗漏性、风压变形性) 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大理石、花岩石等室内装饰材料必须提供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五:建筑屋面工程; 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测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六:竣工验收资料;(由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 文件材料: (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G.0.1-2)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表G.0.1-3)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表G.0.1-4)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9):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 (10):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认可使用文件 (11):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 (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 (1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17):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认可使用文件 (1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1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七: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 (1):建筑竣工图 ( 2):结构竣工图 (3):钢结构竣工图 (4):幕墙竣工图 (5):二次装修竣工图 (6):给水,排水及采暖竣工图 (7):建筑电气工程竣工图 (8):智能建筑竣工图 (9):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10):电梯工程竣工图 (11):室内燃气工程竣工图 (三):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工程 (四):广州市市政工程挡案案卷内容: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由建设单位按项目立卷) 立项文件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招投标、合同文件 开工审批文件 2:施工及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 包括: 施工组织管理纪录 出厂证明、合格证及其他证明记录 材料试验记录 施工记录 工程检查记录 质量评定纪录 3: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 4: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准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用最少的人力和财力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以建造出质量优良的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施工前应编制好的施工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技术管理文件,文件必须经过技术审批责任人签名后方能生效土建资料员基础知识(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管理架构 三:施工总进度计划: 四:施工平面布置 1:施工平面布置 2:施工用水平面布置 3:施工用电平面布置 五:主要施工设置及机具配备 六:主要工程量及工料分析 七:主要资源及计划 八、施工方法 (一)施工顺序 (二)基础工程 (三)土方工程 (四)地下室施工 (五)±0.00以上主体工程施工 (六)天面防水及隔热层施工 (七)装饰工程施工 九:外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 十:重直运输 十一:建筑物垂直度控制 十二:质量技术措施 十三:安全技术措施 十四:夏、冬、雨季技术措施 十五:文明施工措施 十六:防火、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十七::夜间施工措施 十八: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十九:产品保护 施工方案内容: 1:工程概况和特点 2:施工程序和方法 3:施工进度安排 4:施工布置 5:劳动力、构配件、机具、材料计划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措施 四:施工日志与施工纪录填写 (一)现场施工关键资料-----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在建筑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活动(包括施工组织管理和施工技术)和现场情况变化的综合性纪录,也是施工技术人员处理施工问题的备忘录和总结施工管理经验的基本素材。 主要内容: 1:当日气候实况; 2:施工形象进度; 3:资源进退场记录及使用情况: 4:有关工程技术文件的收发及文件内容摘要; 5:有关工程技术会议生产会议的决定内容摘要; 6:重大技术问题、安全问题的处理决定及贯沏执行情况; 7;现场施工记录;技术交底; 8:技术安全的培训教育记录; (如:工人进埸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四小时安全学习) (二)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表格逐项认真填写,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认可后才能生效。 五:资料管理的规定及要求 施工技术资料填写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 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标准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 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篮墨水、 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 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 ×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 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 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 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 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 上方空白处。 竣 工 图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 监 现场监理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 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 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变更图章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尺寸为35mm×15mm) 见变更设计通知书 见 年 月 日设计 年第 号 条 图纸会审记录第 条 见工程洽商单第 条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 mm ×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 针方向向内折,图标拦露在外面。 (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简介 (一).《统一标准》分为六部份,共45条,其中标准强制性条文6条,附录七项。 1. 总则--------3 条 2. 术语-------17条 3. 基本规定------5条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6条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7条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7条 (二).内容简介 1. 总则----3条 总则主要阐明《统一标准》的编制目的(1.0.1条)、编制依据(1.0.3条)、适用范围(1.0.2条) 明确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和作为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标准,并明确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2. 术语----本章给出了17个术语 土建资料员基础知识(5)本章给出了17个术语,其中: 1) 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5条)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及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质量是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检验批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捡验结果;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搂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4.0.6条) 2)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卫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9条) 3)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验验项目(2.0.10条) 3. 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共5条,主要提出: 1)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3.0.1条) 2) 对施工质量控制作出规定 (3.0.2条) 3)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3.0.3条) 4) 对检验批质量检验提出了抽样方案, (3.0.4条) 对检验批抽样检验中出现的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等存在两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 即: 生产方风险α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的慨率; 使用方凤险β是指不合格被误收的慨率 两类风险一般控制范围: α==1% ~ 5%; β==5% ~ 10% 。 对主控项目,其α、β均不宜超过 5% 对一般项目,α不宜超过5% β不宜超过10% 。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本章提出建筑工程质量检收划分为: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1)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划分原则--------(4.0.2条)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划分原则--------(4.0.3条) (1)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 建筑工程分为9个分部工程:包括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 ②主体结构 ③建筑装饰装修 ④建筑屋面 ⑤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⑥建筑电气工程 ⑦智能建筑 ⑧通风与空调工程 ⑨电梯安装工程 3)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本章共七条条文 内容主要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子分部) 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作出规定 并明确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0.6条 4.)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5.0.7条)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本章共七条条文 其中:6.0.4条、6.0.7条属强制条文 1) 主要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作出程序和组织规定要求; (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 (1)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验收投告。 (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合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0.7 工程竣工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注: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复 习 题 1:施工技术资料按性质分为那七种类别?----p1 2:但卷要求一的分为那些施工技术资料目录?----p1 3:技术资料是在施工那个阶段收集?-----p 4:竣工图包括那些文件材料?----p30 5: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属于什么性质文件?----p43 6:单位工程施工定位放线时要完成什么文字资料工作?----p46 7:见证员证书应由那些单位提出给施工单位资料员?----p48 8:建筑工程分为几个分部工程?-----p52 9:施工方案内容?---p57 10:工程基线复线有那些单位参加并签名加善公章?----p63 11:产品合格证内容要求?若使用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应如何处理?---p70 12:大理石、天然花岗石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什么检验报告? ----p75 13:对于重要的施工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应有什么人员参加并签字?---p127 14:建筑幕墙要进行即三方面性能检测? ----p196 15:工程竣工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那些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p235 16: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要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手续? ----p239 建议:你可以到百度文库进行搜索,资料员,就可以找到很多相关知识。

#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等工程。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拆迁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录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及其房产状况,对被拆迁人进行逐一采访,摸清要求,并分类做好记录。拆迁人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编制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3.申领拆迁许可证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得许可从事房屋拆迁活动的法律凭证,只能对指定的项目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有效。拆迁人必须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拆迁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不得擅自延长。由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时,拆迁人应当及时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得到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4.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路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房屋拆迁公告一般张贴于拆迁范围内及周围较为醒目、易于为公众阅读的地点,对于规模较大的拆迁,应登载在当地的报纸上。通过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使被拆迁人在正常情况下有可能了解城市建设的进程,了解拆迁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积极争取被拆迁人的支持和配合,减少拆迁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人、拆迁时间、拆迁范围、拆迁的实施单位及其他需要让被拆迁人了解的有关事项。另外,拆迁范围确定后,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通知房地产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出租、调配等手续。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等确需入户或分户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后回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的,拆迁人只与房屋的所有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迁人需要分别与所有人和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补偿方式,即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2)补偿金额。(3)原房状况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楼层、户型、结构、位置和建筑面积。(4)结算方式。(5)搬迁过渡方式。(6)搬迁期限与过渡期限。(7)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告知方式。(8)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办法。(9)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更条件。(10)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其他条款。此外,有房屋产权证或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作产权调换的房屋平面图,应作为协议附件。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6.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搬迁结束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包括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称、房屋产权性质、地点、面积、搬迁时间等内容的搬迁验收单。对完成搬迁后的房屋断水、断电、断热、断气,组织房屋拆除工作。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拆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人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详细的拆迁流程#

拆迁流程是拆迁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具体体现,了解拆迁流程会使我们对整个拆迁环节有一个概括性的把握。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拆迁补偿协商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5、拆迁实施阶段:扩展资料: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拆迁流程

#主体结构验收依据什么规范,需准备什么资料?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什么规范,需要什么资料?#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监员应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及验收方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2、质量员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 3、验收组成员按验收方案对工程验收并形成一致意见时,质监员结合监督抽查情况与验收组意见,提出验收的监督意见,并将验收过程的真实情况记录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上,相关质量责任人签收。 4、质监员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参建各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不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拆迁的司法程序如何走??#

拆迁有如下司法程序:1、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2、入户调查评估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3、内业计算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拿着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5、发布拆迁公告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6、行政裁决如果拆迁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7、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8、强制执行对已生效的裁决或判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扩展资料: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拆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推荐阅读: 房屋拆迁 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许可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第二章七条。⑶申报材料: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⑥拆迁许可证申请审批表。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2%;非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4%。⑹收费依据:川价费[2001]157号2、房屋拆迁资格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条⑶申报材料: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履历表;③法人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④银行资金证明;⑤拆迁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办公场地产权证或使用证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不收费⑹收费依据:无备注:申请办证材料须齐全、真实、符合法形式3、办理房屋拆迁延期:房屋期限届满仍未完成拆迁任务的拆迁单位,在向区房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发放延期公告并在《拆迁许可证》上注明延期时间。备注:须在房屋拆迁期满15天前提出4、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事宜: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当事人一方拒绝商谈补偿安置事宜,当事人要求裁决的,应当提出书面裁决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⑴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③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公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⑤被拆迁房屋权属情况材料;⑥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的情况材料;⑦安置房屋情况材料;属于过渡安置的,还应提交周转房屋情况材料;⑧房屋评估报告;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安置事宜协商的2次以上谈话记录;一方拒绝协商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⑩裁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⑵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③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

#拆迁证明找政府哪个部门#

隶属政府的民政部门,属区政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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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强拆文件由谁下发,强拆文件由谁下发?

投稿:皮然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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