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不给办低保在哪儿投诉,如果村上不给办低保,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具体来说,可以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以进一步向县级民政部门投诉。低保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
如果村上不给办低保,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具体来说,可以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以进一步向县级民政部门投诉。
低保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欠或者拒办均是违反政策的行为。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如果存在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情况,将受到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村上不给办低保,你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投诉的途径可以是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解决。如果这些部门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进一步向县级民政部门投诉,他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在投诉过程中,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申请书、证明材料等,以便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如乡镇民政部门拒绝为农村居民办理低保的,当事人可以向县市级民政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乡镇民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h3>四、低保怎么办法律分析: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村上不给办低保在哪儿投诉电话
●村上不给办低保在哪儿投诉呢
●村里不给办低保可以去哪里投诉
●村上不给办低保在哪儿投诉举报
●村里不给办低保找哪
●村上不给办低保怎么办
●村委会不给办低保怎么举报
●村上不给办低保在哪儿投诉呢
●村里人不给办低保怎么办
●村里不给低保怎么办
●村上党委书记辱骂村民怎么办,投诉村委书记打什么电话: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户口迁回村里能否享受村民待遇,户口迁移需要通过村上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可以查村上的账吗,村民有权查村里的账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果村上没有续签,应该如何处理?,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村上没有续签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出嫁女村上卖地不分钱能起诉吗,出嫁女村上卖地不分钱能起诉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的机动地被占用了,占地款应该怎么分配,归村上所有,还是分给农户,村里分给个人的土地被占: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款被拒绝发放,该怎么处理村上的情况?,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贵州侨眷拆迁补偿标准,村上欠钱不还怎么办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振兴工业区拆迁补偿征收企业,请问我的户口已经迁入村上20多年了,现在村上征收拆迁,我能得到安置和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农村的机动地被占用了,占地款应该怎么分配,归村上所有,还是分给农户,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职人员在村上的财产可以分配吗,公职人员在村上的财产可以分配吗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果村上没有续签,应该如何处理?,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村上没有续签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出嫁女村上卖地不分钱能起诉吗,出嫁女村上卖地不分钱能起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请问,老人死后,土地确权面机在继承人的确权面积上,还需要向村里交钱才能种地吗?,问一下,老人死后,土地确权面机在继承人确权面积上,还需要向村上交钱才能种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上土地能私下买卖吗?村民名下土地是否能私自买卖: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复垦,XX然村上房屋拆除补偿方式有几,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可以查村上的账吗,村民有权查村里的账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款村上不给发怎么办,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有权查村里的账吗,村民可以查村上的账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请问我的户口已经迁入村上20多年了,现在村上征收拆迁,我能得到安置和补偿吗?,!我的户口已经搬到村里20多年了,现在村里征收拆迁,我能得到安置和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村上不给办低保在哪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