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使用争议是什么?如何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0 10:06:5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处理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另外还有《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一、国有土地证申办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使用争议是什么?如何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处理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另外还有《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

一、国有土地证申办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权属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不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当事人都持有争议土地的权属证书,但涉案土地权属证书的颁发部门不同,且无法肯定该权属证书真实有效性的情况下,如政府已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权属调处申请依法立案调查,应当先由政府进行处理。另一方当事人此时以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宜受理。

三、宅基地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一)、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三)、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三、农村土地使用争议是什么?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处理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另外还有《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

一、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一些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

1、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核后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除了法院会打哪些部门才有执法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堆放沙子的土地要求

堆放沙子的土地当事人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审批。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如下:1、申请登记;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h3>四、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一)、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三)、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法律

农村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处理

农村土地争议处理办法

农村土地有争议有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法律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使用权争议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哪些,土地条件包括哪些: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国家土地使用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哪些?: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国家土地使用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哪些?: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到底什么是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纠纷,怎样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解决: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依据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依据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禁止占用什么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什么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什么发,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村委是否可以收取土地使用费,村里可以收取土地管理费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分家单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一致怎么办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有纠纷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2021城镇楼房拆迁补偿别墅,城市楼房土地使用怎样分给住户: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需符合哪些条件: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是什么意思,土地证上的面积指什么: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哪些要素,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哪些?,土地条件包括哪些: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哪些?,土地条件包括哪些: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国土部都规定了哪些取得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需符合哪些条件: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条件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使用纠纷该像什么部门申诉?,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临律-农村土地使用争议处理依据是什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