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转让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同意吗,需要。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由村委会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需要村民签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
需要。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由村委会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需要村民签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
第一步,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
第二步,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使全体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代替法律规定。
第三步,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时间,应当召开本集体经济经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第四步,是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五是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整个承包工作。承包的具体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组承担,但签订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集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
二、宅基地权属纠纷管辖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权属纠纷管辖规定是先到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来进行处理。
1、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
2、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的站负责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开荒地让村委会收回来是否合法?
村委会有权收回开荒地,有权将其发包给其他村民,但也需要给开荒村民相应的补贴。自村民己开的荒地,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在开荒的时候没有经过村委同意,没有和村委签订承包合同,就没有土地经营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由村委会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需要村民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法律分析:需要。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由村委会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需要村民签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h3>四、村土地承包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吗法律分析:承包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然后由村委会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需要村民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农村土地承包转让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同意吗
●农村土地承包转让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同意吗为什么
●农村承包土地转让需要谁签字
●农村土地承包转让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同意吗合法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否需要村委确认
●土地承包权转让必须要通过村委吗
●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需要村委会盖章吗
●农村土地承包转让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同意吗为什么
●农村土地转让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土地转承包合同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私人承包土地需要村委盖章吗?,承包村民土地需要村委盖章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委会是民事主体吗,村民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村民法律概念,农村村民的法律定义: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支书有权力代表村委会起诉村民吗,村支书有权力代表村委会起诉村民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村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支书有权力代表村委会起诉村民么,村民可以代表村委会起诉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委会主任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同意把原来的闲置小学租出去合法吗,村委会主任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同意把原来的小学租出去合法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与村民相关的法律 ,村民的定义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怎么作为原告诉讼,村民起诉村委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土地承包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土地归谁所有,村民小组可以是土地所有权人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变更土地用途,村组集体土地未经过全体村民同意对外承包,变更土地用途: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长期不交村集体承包费,该怎么办?,长期不交村集体承包费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支书有权力代表村委会起诉村民嘛?,村民可以代表村委会起诉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被告吗?,村民小组怎么作为原告诉讼: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违法侵占集体财产如何处罚,村民侵占集体财产是否违法: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村民小组长怠于诉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个人侵占集体资产可以归谁管,: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头条-农村土地承包转让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