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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09 07:18:3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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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这些法规规定了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分配原则以及分配程序等。一、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

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

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这些法规规定了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分配原则以及分配程序等。

一、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征地款分配原则

征地款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般来说,征地款应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数进行平均分配,同时也要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损失和未来的生活需要。

三、征地款分配程序

征地款的分配程序应公开、透明,接受被征地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般来说,征地款分配方案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制定,并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分配方案应明确分配的对象、范围、标准、时间等事项,并及时向被征地农民公布。

在具体实践中,征地款分配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的问题,如外嫁女、回迁人员、已迁走人员等的分配问题。这些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确保征地款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以上是对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的简要介绍,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二、农村村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

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具体如下: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具体如下:1、在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整个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2、按照流程,村集体会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征地款集体留存的部分和个人发放部分的比例,然后再予以发放;3、在现实实践操作当中,一般乡镇人民政府为了避免村集体再分配利益的时候有克扣的情况,都是直接将征地款直接打到村民个人的账户,村集体不留存或者只留存很少的一部分,不超过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征用款村提留30%合法吗?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我们村的土地问题?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含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是以户为使用和经营单元,土地确权是一户一证。 提留、集体收益的使用、承包方案等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空间讨论迅速腾达决定。如果村民入伙从事经营活动,可经村民大会多数决定收益的分配及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襄阳征地款如何分配的?

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是: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2、平等原则,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要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征地拆迁款什么时候下来?

一 、拆迁款迟迟不下来怎么办1、拆迁款迟迟不下来处理方法如下:(1)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向法院起诉,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解决;(2)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拆迁款到账流程是什么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4、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征地款一般多久能拿到

征地款一般自征收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拿到。实施征地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实施征地行为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h3>四、农村村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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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来源:临律-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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