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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法院裁决提出上诉?,诉讼裁决是否可以提起上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31 05:20:5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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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法院裁决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权的范围和条件,以保障判决的准确性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有上诉权。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法院裁决提出上诉?,诉讼裁决是否可以提起上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法院裁决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权的范围和条件,以保障判决的准确性和保护被告人的权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有上诉权。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地位,可以提出抗诉或上诉。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可以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自诉案件必须满足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条件。

法律分析

可以。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呢?根据法律规定: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十分重要的。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人员都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及时打击犯罪,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都有权提出上诉。被害人作为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地位,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可以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而在自诉案件中则可以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些规定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和人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二、法院判决后如何上诉

法律分析:

具体流程如下:

1、拿到一审民事判决书或者可以上诉的民事裁定书

2、写好上诉状

3、通过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诉状、新证据、委托律师的手续文件)

4、等待二审法院立案联系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四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三、诉讼裁决是否可以提起上诉?

撤诉裁定不可上诉,适用于不受理、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等事项。然而,对于裁定的前三项,可以上诉。再审申请必须在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除非有新证据、伪造证据、撤销或变更法律文书、审判人员贪污等情况。

法律分析

按撤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是不可以上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拓展延伸

上诉权的适用范围及限制

上诉权是指当一方对于诉讼裁决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上诉权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等各个领域。然而,上诉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首先,上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期限,否则将被拒绝受理。其次,上诉必须有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不能仅凭主观意愿。此外,对于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上诉法院一般会以尊重为原则,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重新审查。因此,当事人在行使上诉权时,需要充分了解适用范围和限制,以便合理行使上诉权利并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结语

上诉权是当事人对于不满意的诉讼裁决提起上诉的权利,但上诉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上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期限,并且需要有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在行使上诉权时,当事人应该了解适用范围和限制,以便合理行使上诉权利并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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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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