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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9 16:37:0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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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处理;工伤事故特征包括发生在企业中的人身伤亡事故,职工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产生法律责任关系。拖欠工资可通过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法院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分

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处理;工伤事故特征包括发生在企业中的人身伤亡事故,职工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产生法律责任关系。拖欠工资可通过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法院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分析

一、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二、工伤事故具有什么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

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之中。所谓企业,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条例》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没有具体界定,仅在第2条中规定了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

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

在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中,会经常发生各类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即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即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所雇佣的职工,包括工人和职员。

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

各类企业的职工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些权利在任何场合都有遭受伤害的可能性。工伤事故在发生的时间和场合上有明确的限制,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

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亲属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企业有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义务。

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是拖欠劳动者赔偿款,可以选择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这些方式没有办法处理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且人民法院所出具的生效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度,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的情况,建议受害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行政部门有责任依法处理此类问题。如果调查情况复杂,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此外,受害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二、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拖欠问题解决方法

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的解决方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维护权益,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

法律分析

一、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二、工伤事故具有什么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

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之中。所谓企业,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条例》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没有具体界定,仅在第2条中规定了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

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

在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中,会经常发生各类事故。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即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即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所雇佣的职工,包括工人和职员。

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

各类企业的职工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些权利在任何场合都有遭受伤害的可能性。工伤事故在发生的时间和场合上有明确的限制,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

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亲属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企业有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义务。

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是拖欠劳动者赔偿款,可以选择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这些方式没有办法处理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且人民法院所出具的生效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度,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合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的情况,建议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处理。若情况复杂,调查期限可适当延长。此外,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也是维护权益的途径,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这些方式,我们可以共同努力,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逾期仍未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客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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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来源:临律-拖欠农民工工伤赔偿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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