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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儿媳妇户口在拆迁地,那么就会有。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房屋拆迁只是按房屋产权进行补偿,你儿媳妇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也不能得到搬迁费用的补偿,至于房屋分配是你们自己的家事。
郑州城中村拆迁分房有儿媳妇的房产吗,这种情况就要看儿媳妇的户口在那儿。。。如果儿媳妇的户口在拆迁房的村组行政地,那儿媳妇就有分房的权利,当然是和儿媳妇的老一起获得分房权。如果儿媳妇的户口没有在拆迁房行政地,而是在其它地方,那儿媳妇就没有分房的份了。
有份。因为是家庭一份子。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要看房子以前是谁的了?新婚姻法来看没有。
住房登记人是你婆婆和他儿子,那么,住房产权就是他俩共有,各占一半。你是否有权益份额,要看住房是否依据家庭常驻人口数量分的,如果是,你有你的那一份,应该是你配偶名下份额的一半,就是你有25%。如果住房是依据老房子面积给予的补偿,。不按人头,而老房子和你无关情况下,这个情况,你什么也没有。
有啊,上了户口就有
拆迁款归拆迁人所有,只有人家愿意,咋分配都可以。
没有分的。除非拆迁房有过户或者赠与你们,不然是父母的财产,离婚后儿媳没有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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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房有儿媳妇的份吗,拆迁房儿媳妇能分吗
投稿:韦峰春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