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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公示具体在哪里查
1、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拆迁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住宅房屋拆迁补助标准细化,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过渡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助费;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3、拆迁生产用房,对其设备的拆除、安装和搬运费用,拆迁人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的补偿;
4、获得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在25万元以下含本数,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一、拆迁在哪里查
1、拆迁已经开始征收的,可以向土地征收拆迁办查询。确定拆迁范围的条件有:国防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需要、公共事业、安居工程、城区改建、公共利益需要等,在涉及到需要建设上述相关工程时,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拆迁处理。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2、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拆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一、拆迁公告能否作为行政行为依据吗
拆迁公告可以作为行政行为依据。实际上发布拆迁公告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其能够进入强拆环节的前提,所以拆迁人不会否认其发布公告的行为,而且公告会显示正确的信息。
强拆行为是一个过程,应该会留下证据,你是没有看到强拆还是不知道强拆的人属于哪个单位。如果是后者,可以推定强拆人就是发布公告中的拆迁人(拆迁人是一个法定概念,意即领取拆迁许可证的法律主体)。
二、征地的补偿费规定
(一)土地补偿费的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的计算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费用收取标准
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品鱼塘。
城市人口(不含郊县人口,仅指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下同)百万以上的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50万~100万的市,每征用1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在京、津、沪所管辖县征用为供应直辖市居民吃菜的菜地,也按该标准缴纳。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城市,每亩缴纳3000-5000元。在同一城市,对中央和地方的建设项目征地,按同一标准收取。
拆迁信息可在自然资源局官网查询。
拆迁信息查询办法如下:
1、拆迁信息可在百度搜索自然资源局官网查询。一般而言,自然资源局的网页会有专门的“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板块,点击查询即可;如果没有相应板块,可以到自然资源局的信息公开板块(必设板块)查询;
2、关注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是否有拆迁信息。论是城市的“房屋征收”还是农村的“土地征收”,都会有前期调查、听取老百姓意见的阶段,这个阶段内,通常会张贴文件,这是我们获取拆迁信息的重要途径;
3、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若要了解具体房屋的征收信息,可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邮寄方式申请自然资源局公开相关信息。(自然资源局有法定公开的职责)。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即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即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一、怎么查询当地的拆迁信息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要载明征收补偿的范围。一般情况下一两年内将被拆迁的房子,能够在各区的房地产交易所(中心)查到。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三、房子拆迁补偿是按面积算还是人头
房子拆迁补偿是按面积算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不是按人头计算的,而按面积计算的,并且房屋的面积一般按房产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一、拆迁补偿款在哪查到
(一)在浏览器中搜索××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等文件,基本都在各地的省、市国土资源网站发布);
(二)进入官网,寻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打开;
(三)打开之后在搜索栏搜索征地补偿标准,之后从中寻找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公告。(注意时间);
(四)之后就可以看到自己所在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了;
二、征地申请需要公开哪些文件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下文件征收方应主动公开告知被征收人:
(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征地批文);
(二)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三、家庭内部动迁补偿金如何分配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要检查一间房屋是否已经拆迁,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
1、查阅相关文件:可以去房屋交易相关部门查阅有关房屋拆迁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拆迁通知、征收决定、产权证书等。通过查看这些文件,可以确认房屋是否已经被拆迁。
2、到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可以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如房屋征收部门)咨询,了解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他们通常会提供一份拆迁范围的名单,可以通过对比地址来确定房屋是否已经拆迁。
3、随地勘察:可以亲自到房屋所在地勘察,观察周边环境是否有正在进行的拆迁工程。可以观察是否有相关标志或者施工队伍,以及房屋周边是否有拆迁迹象。也可以询问附近居民或物业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4、查看房屋状态:可以通过查看房屋外部和内部的状态来推测是否已经拆迁。如果房屋外部已经有明显破损或拆除的痕迹,或者内部已经没有家具、设备等生活用品,说明该房屋可能已经拆迁。
5、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以上方法无法确实判断房屋是否已经拆迁,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委托律师进行相关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
四征收标准规划的要求:
在征收过程中,具体可以参考查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规划。例如说:
1、发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3、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这部分需要结合信息公开申请这一环节进行检验。
5、这房屋面积测量调查统计结果的要求
要注意征收方在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后,是应当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相关情况的。
6、无证房的区别对待
如果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建筑不能以违法建筑一概而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应当给予补偿。
7、选择房屋评估机构条件
对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也要注意是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
综上所述,查询是否拆迁:查阅相关文件;到当地政府部门咨询;随地勘察;查看房屋状态;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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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苏州拆迁公示在哪里查到信息的,苏州拆迁公示在哪里查到信息的信息
投稿:汤诗盈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