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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一、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二手房土地出让金费用由谁来交?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就土地出让金的承担进行约定,那么按该条法律规定,应由受让方也就是买方缴纳。
三、土地出让金是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应该是由买方进行缴纳的,在地税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之后,开具的税票上面也是会填写买方的名字。国家土地部门有着明确规定,在办理房改房交易划拨土地过户的,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是由买方进行缴纳的。
房改房也可以叫做公有住房,主要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住宅,由单位进行分配,个人出少量的租金或不出租金,房改的政策主要是公有房产私有化,公家补贴等,不仅减轻了公家的房产管理负担,也使个人得到了实惠。在房改房交易中,除了土地出让金之后,需要注意的是产生过户需要经过房地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才能完成过户手续,而且除了土地出让金之外,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而且房改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不能直接进行上市交易,需要补交差价之后才可以进行正常交易。
对于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就解答到这里了,当然,买卖双方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也就是卖方缴纳的话,也是可以的。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自治原则,买卖双方可以对相应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该约定即对双方有约束力。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根据2024年的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个人住房按签订合同日标定地价的30%-60%收取,公有住房按10%收取,拆迁安置房按60%收取,工业用地按50%收取。
一、安置房产权过户费用是多少
1.交易费:新建商品房住宅为3元/㎡,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为5元/㎡,二次过户住宅为6元/㎡,二次过户非住宅为10元/㎡,拆迁安置住宅为3元/㎡,拆迁安置非住宅为5元/㎡,费用是买卖双共同承担。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费用由买方承担。
3.测绘费:每个区的具体规定不同,由买房人承担。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在200元内,各区具体规定不同,费用由买房人承担。
5.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办理,费用有卖方承担。
6.核档费:50元/宗。
7.契税:契税税费一般是房款的1.5%,如果房屋面积超过144平米,就需要缴纳3%的税费,如果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并且是首套房,缴纳1%就行。如果拆迁居民因拆迁导致购置二手房的,那么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但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超过部分则需要征收契税。
8.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共同承担。
9.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营业税税费为差价*5.5%,满了五年则征收差额营业税(大于144平米的房屋),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10.公证费:不超过300元,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二、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拆迁安置房过户要土地出让金。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在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在1990年5月19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一、法律规定的划拨费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的划拨费的意思主要指的就是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花费的一些费用,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二、土地出让金新调整
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三、个旧市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个旧市房改房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4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区位修正系数由各地根据房屋所处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状况、环境质量等因素来修正,变动范围一般以基准地价为基数,上下浮动20%,即基准地价的80%—120%。而我市的普通多层,容积率都符合要求,在计算标定地价,基本上没有考虑容积率修正系数。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质量上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要注意哪些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安置房点的种类。
通常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工程需要动迁而专门建造的配套商品房,这类房屋是属于个人的,但是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交易;一种是因为房地产开发等需要动迁,该公司为被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其次,了解一下安置房买卖的相关规定,按照通常情况来说,安置房都是可以买卖的,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当然,证件一定要齐全,并且当地的政策没有对于此类房屋的买卖再有什么额外的限制。
最后,如果真的要买拆迁安置房的话,建议对房屋状况、性质、产权办理时间、土地状况、权属等等问题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查询。同时,在签约的时候把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列到合同里,免得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或者约定太过模糊而产生纠纷。再加上,安置房的建造成本有限,所以有时候可能会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出现,购买时一定要检查好。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遥遥无期等等问题。
如果已经确定要购买某房屋,对于购买房屋合同进行公证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有意的可以了解相关公证机关。如果对一些问题上拿不准注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购房中的一些风险。
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一、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政策是什么
1、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作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与变化的过程,大体可分为酝酿及初步形成、快速发展、反思与调整三个阶段。
2、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然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目前在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
3、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住满5年;指的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依照市场价格来进行买卖,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就可以了。
4、另一种是未住满5年,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若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
二、二手房买卖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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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安岚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