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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律师电话24小时:12348。
律师的职责包括: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的义务: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2、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3、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等费用;
5、不得与他人串通危害代理人利益;
6、不得违规会见法官、检查官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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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责是根据委托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见、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的义务包括接受委托后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并保守当事人的隐私和利益。
苏州吴江区律师电话如下:
0512-63937109。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2、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3、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4、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5、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6、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7、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4、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等。
苏州吴江区律师电话咨询:0512-63937109。律师协会职责包括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总结工作经验、制定规范和执业教育。律师不得私自收费、牟利、串通他人侵害委托人权益。
苏州拆迁律师收费情况是根据财产的标的来确定。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800-6000元/件
涉及财产的,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800-6000元/件)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下列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10万元(含)以下部分:800-6000
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部分:4%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部分:3%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部分: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部分:1.2%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部分:0.7%
5000万元以上:0.5%
一、关于拆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是怎样的?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一、苏州拆迁补偿律师收费多少?
苏州拆迁补偿律师收费可能为2500元到10000元,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
2、拆迁案件不涉及财产律师费2500元到10000元
3、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收取律师费
小于等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10万元6-7%
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5-6%
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4-5%
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3-4%
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2-3%
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1亿元1-2%
大于1亿元0.5-1%
二、拆迁补偿金在什么时候发放?
1、拆迁补偿金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发放。
拆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具体的发放日期,可以通过查看拆迁补偿协议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纠纷不管是发生在苏州,还是发生在其他的地区,都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纠纷。当然,即使拆迁纠纷还没有发生,被拆迁人也可以向律师咨询自己大概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根据规定,不管是仅咨询、还是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拆迁纠纷,一般都需要支付律师费。
苏州拆迁律师要几千元左右,具体应当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来确定。拆迁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当中一种纠纷类型,由于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针对于所有民事案件的,所以它同时也适用于拆迁纠纷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代理费计算满额
(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a乘以6%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a乘以5%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a乘以3%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万元满额);
(5)100万元以上部分,a乘以1.5%a乘以1.5%44000元。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一、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一般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1、在苏州拆迁律师可能为几千元,也有可能为几万元。
(1)若拆迁纠纷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累进的方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800元/件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4%;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3%;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2%;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1%;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0.25%;
5000万元以上部分双方协商
2、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主体包括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公有房屋的产权人、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等,主体合适才有经济补偿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一、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吗?
1、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
拆迁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的,因此也属于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在双方产生纠纷之后经沟通无效所采取的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不能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通过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2、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方式包括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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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房产拆迁纠纷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依照政府指导价,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一般是10000元1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争议标的额所对应的比例收取;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如果当事人觉得对案件结果没有把握,也可以按照风险方式代理,即按照追回款项的一定比例的份额收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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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苏州拆迁律师咨询热线,苏州拆迁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投稿:于光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