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补贴怎么申请,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苏州拆迁补贴怎么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苏州拆迁补贴怎么申请流程●苏州拆迁补贴怎么申请领取●苏州拆迁补助。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领取:
1、凭拆迁协议、封房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代理,需要带代办人的身份证以上都需要原件。
2、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实施单位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
征收补偿款直接打入被征收人个人账户,被征收人交房后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提取现金。
一、房子被拆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所有人提出赔偿申请,申请书中必须注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要求以及申请的理由和依据;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众人合议的方法对案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审理;通过对案件审理后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如需要赔偿的,作出赔偿决定,这些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对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当事人有权利上诉。
二、房子拆迁补偿价格的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三、房子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申请房屋拆迁赔偿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给予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拆迁房屋的房屋补偿和拆迁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人应当自拆迁房屋之日起15日内,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用。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明确拆迁房屋的面积、拆迁用途、拆迁价格、拆迁期限、拆迁实施单位、拆迁主管部门、拆迁补偿方式、拆迁腾退期限等事项。
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落实拆迁补偿资金,足额用于拆迁补偿。拆迁人未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落实拆迁补偿资金的,被拆迁人可以请求拆迁人返还拆迁补偿费用。
拆迁人应当保障拆迁房屋的居住权、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拆迁人违反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严重影响被拆迁人居住生活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拆迁人可以请求拆迁人停止拆迁行为,并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人应当自收到被拆迁人提起诉讼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拆迁补偿协议等有关拆迁证据,并提出答辩状。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拆迁人的答辩状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提出自己的主张。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补偿纠纷的证据之一。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落实拆迁补偿资金,足额用于拆迁补偿。如果拆迁人未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落实拆迁补偿资金,被拆迁人可以请求拆迁人返还拆迁补偿费用。
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需要遵循,对于被拆迁的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提出赔偿申请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申请赔偿时,必须详细注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要求以及申请的理由和依据。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审理案件,并对是否赔偿进行裁决。如果需要赔偿,行政机关会根据法定评估依据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决定。当事人有权利对赔偿判决进行上诉。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张家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调查登记和采样评估等情况,制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泗港集镇区,具体为:杨舍镇泗港街道川堂里2幢2301室,杨舍镇泗港老街农民公寓房2幢M2、M3、门面104室、门面105室、201室、M7、202室、门面108室、112室,杨舍镇泗港老街东首南侧302室,杨舍镇泗港街道老街1幢东起第1、2间、106室、西起第5间、104室、102室,杨舍镇泗港街道老街农民公寓房3幢301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幢M8、门面105-205室、门面103-203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港新村302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0幢303室、06#汽车库,杨舍镇泗港村10组,杨舍镇泗港街道人民南路,杨舍镇泗港街道人民南路西侧(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约27户,其中住宅16户,非住宅11户(其中1户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共约5237.47平方米。2、实施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征收政策:⑴补偿方式:被征收人(住宅及商业性非住宅)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后不再另行安置。成套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所提供的安置定销房户型,可提升一档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安置定销房最大户型,且需要安置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选择的安置定销房面积之和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接近的组合方式实施调换。被征收房屋(住宅及商业性非住宅)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均按同一时点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时互结差价。工业用地非住宅按市场化评估,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特殊情况在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可选择其它安置方式。⑵评估机构的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住建部门公布的名录中协商选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机构名录,公布之日起5日内在征收现场登记被征收人的选择意见,被征收范围内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户)共同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择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门与其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进行评估作业。如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抽签前5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抽签时间和地点,并在公布的名录中抽签确定。抽签过程与结果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⑶评估报告的异议处理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出具复核报告;评估结果没有发生变化的,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⑷计户规则及面积认定标准被征收房屋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批准建造手续计户。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记载为准。无房屋权属证书或权属档案记载不明的,以合法批准建造手续为准;无合法批准建造手续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认定。住宅改作非住宅的,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对不予认定的非住宅,但有实际经营活动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可补偿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费用。⑸特殊情况的处理大病、残疾、贫困补助标准按照张政办〔2012〕38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苏州市工厂的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赔偿标准都是按各省各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通常会按照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以及损失情况来进行补偿。工厂拆迁一般涉及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置等情况,情形复杂,可以请求专业人士进行综合资产的评估。
苏州市工厂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及申请流程
苏州市工厂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及申请流程是指在苏州市范围内,对工厂进行拆迁时所制定的一套补偿政策和程序。根据该方案,工厂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方式将公示于相关部门。公示内容可能包括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同时,该方案还规定了工厂拆迁补偿申请的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途径、申请审核等。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程序,最终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这一方案的公示和申请流程旨在确保工厂拆迁补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
苏州市工厂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及申请流程确保了拆迁补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补偿标准和方式将公示于相关部门,申请流程规定明确,申请人可按规定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审批获得相应补偿。工厂拆迁涉及复杂情况,建议寻求专业人士进行综合资产评估。
房屋拆迁补偿有: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结构及计算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结构及计算方式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政策,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这种补偿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征收价款: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2.搬迁费用:包括搬家费、装修费等;3.临时安置费用:如果需要临时搬迁,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费用;4.过渡期生活费:对于无法立即安置的拆迁户,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费用补偿;5.其他补偿费用:如停产停业损失、交通费用等。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房屋评估、搬迁费用等因素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拆迁补偿费用的结构和计算方式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申请。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结构及计算方式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至关重要。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等,根据房屋结构、折旧程度、临时居住条件和实际情况确定。补偿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法律政策和评估价值等因素进行,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了解和申请补偿费应综合考虑个人情况,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首先需要写明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然后说明开发区的情况,划入动迁改造的范围,申请政府用于拆迁征用望请领导批准,最后标准署名和日期。
索赔拆迁安置补偿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拆迁安置补偿怎样要求索赔的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如何寻求拆迁安置补偿的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应向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作出地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作出拆迁安置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提交相关材料:当事人应提交拆迁安置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与拆迁安置补偿有关的证据材料等。
3.缴纳申请费用: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应缴纳行政复议申请费用。
4.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向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作出地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作出拆迁安置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5.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补偿补偿的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复议范畴,当事人应按照上述程序依法申请。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拆迁安置补偿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拆迁安置补偿怎样要求索赔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可以诉讼,如被征收人对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征收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强制拆迁应该提交的资料如下: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件,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对被拆迁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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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苏州拆迁补贴怎么申请,苏州拆迁补贴怎么申请的
投稿:孔婷丽
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