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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27:1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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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2021年浙江省拆迁政策●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公告●浙江最新拆迁要求发布啦。

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公告)

#浙江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一)湖州市中心城市、吴兴区和南浔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征用补偿实行区片综合价。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除房屋外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及工作经费等组成。其补偿标准为:  1.水田、旱地、菜地、园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4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4400元/亩,安置补助费19800元/亩(按人均耕地高于或等于1亩计算,人均耕地低于1亩的按实计算)。  2.其它土地征地补偿费20000元/亩。  (二)湖州市中心城市、吴兴区和南浔区建制镇规划区外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按产值倍数法计算,但年产值不得低于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3]21号)文件规定的1500元/亩标准。  二、安置人数的计算  被征地安置人员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被征地安置人员的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征地安置的基准日以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时间为准。  三、征用土地补偿费的使用  在市区城镇规划区内征用土地时年满18周岁的被征地安置人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从征用土地补偿费中提取23000元(17800元的安置补助费和5200元的土地补偿费)作为基本生活保障费。同时,在市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的,统一从土地补偿费中每亩提取基本生活保障统筹费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费、统筹费由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土地时统一收缴并划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帐户,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8周岁以下不符合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安置人员,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13000元。其余的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使用。  四、实行留地安置  为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对城镇周边征地较多的村,在符合城镇规划,依法用地的前提下,按该村实际拥有可发展建设用地总量的5-7%,集中成片,一次性核定给村集体,作为安置用地。安置用地在实际使用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格规范征用土地秩序  为确保土地征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秩序,土地征用工作必须依法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市统一征地机构具体实施。任何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不得直接征用集体土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依法征地,依法补偿,被征地单位不得提出额外补偿要求。征地补偿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拖延交地。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政发[1999]72号文件停止执行。本通知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农村房屋拆迁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每个省份、地市的标准都不同,每个工程项目的都不同,LZ到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看应该有标准的。

2010年新的拆迁补偿条例可能下个月或近几月出台。

以下是些指导意见,仅供参考。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是:1、调查核实;2、逐户走访;3、编制拆迁计划;4、申请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6、签订协议;7、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许可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第二章七条。⑶申报材料: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⑥拆迁许可证申请审批表。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2%;非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4%。⑹收费依据:川价费[2001]157号2、房屋拆迁资格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条⑶申报材料: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履历表;③法人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④银行资金证明;⑤拆迁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办公场地产权证或使用证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不收费⑹收费依据:无备注:申请办证材料须齐全、真实、符合法形式3、办理房屋拆迁延期:房屋期限届满仍未完成拆迁任务的拆迁单位,在向区房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发放延期公告并在《拆迁许可证》上注明延期时间。备注:须在房屋拆迁期满15天前提出4、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事宜: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当事人一方拒绝商谈补偿安置事宜,当事人要求裁决的,应当提出书面裁决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⑴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③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公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⑤被拆迁房屋权属情况材料;⑥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的情况材料;⑦安置房屋情况材料;属于过渡安置的,还应提交周转房屋情况材料;⑧房屋评估报告;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安置事宜协商的2次以上谈话记录;一方拒绝协商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⑩裁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⑵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③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

#拆迁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拆迁手续包括:1、房屋拆迁许可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第二章七条。⑶申报材料: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⑥拆迁许可证申请审批表。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2%;非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4%。⑹收费依据:川价费号2、房屋拆迁资格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条⑶申报材料: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履历表;③法人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④银行资金证明;⑤拆迁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办公场地产权证或使用证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不收费⑹收费依据:无备注:申请办证材料须齐全、真实、符合法形式3、办理房屋拆迁延期:房屋期限届满仍未完成拆迁任务的拆迁单位,在向区房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发放延期公告并在《拆迁许可证》上注明延期时间。备注:须在房屋拆迁期满15天前提出4、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事宜: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当事人一方拒绝商谈补偿安置事宜,当事人要求裁决的,应当提出书面裁决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⑴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③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公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⑤被拆迁房屋权属情况材料;⑥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的情况材料;⑦安置房屋情况材料;属于过渡安置的,还应提交周转房屋情况材料;⑧房屋评估报告;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安置事宜协商的2次以上谈话记录;一方拒绝协商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⑩裁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⑵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③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

#棚户区改造拆迁中砖混结构和砖木架构赔偿一样合理吗#

一、不合理,但是拆迁的补偿标准要按当地的政策来,每个地方都有区别,钢结构的价格,理论上是高于砖混结构的拆迁价格的,补偿协议是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扩展资料:拆迁的要求:(依据:《土地管理法》)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江很多地方的拆迁条例上说“拆迁时被拆迁人在同一行政村范围内有#

对于一户两宅的行为,目前来说,法律规定是不予赔偿的,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也是要对获得一户两宅情况要具体认定是否有行政机机关的错误或者相关的历史原因所导致,并不能一刀切的,当然认为全部一户两宅的行为均不予以补偿。这个东西在面临拆迁的时候,需要具体自己去争取,具体如何去争取,最好还是先沟通后法律途径的方式来解决,有需要的话尽量问问律师

#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哪些拆迁补偿#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地级补偿。出租的私有住房,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使用人不获补偿。不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使用人可以根据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结合所在区的当时普通商品房价格折算,扣除给房主的拆迁补偿后,其余额作为补偿。三、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四、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国家建设征用而被拆除的,如果被拆除房屋原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在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重置造价结合新旧程度以及区位地级获得补偿,超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外部分,只能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以及区位地级价款的20%获得拆迁补偿。五、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六、住房困难户,只要经过认定的,就可以按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计算拆迁补偿。七、非住宅房屋被拆除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如因重点工程拆除,则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来执行。八、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房主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拆迁补偿,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基础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额作为拆迁补偿。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只有房主获得拆迁补偿。九、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使用性质,按一定标准,获得一次性停业停产综合补助费。十、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原建筑面积的建安造价结合剩余期限,可以要求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十一、因拆迁搬家,可以要求搬家补助费;如搬迁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按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十二、拆除公益事业的房屋,管理人有权要求按照原性质、原规模重建或者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者按规划统筹安排。十三、被拆迁人要求房屋补偿的,可以根据上述拆迁补偿款与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人结算差价。 (责任编辑:青岛西海岸房产网):凡是注明文章来源于青岛西海岸房产网,请网络朋友转载前联系本站。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本文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会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同时,青岛西海岸房产网致力于青岛西海岸的房产网站。望采纳

#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此外,房屋拆迁还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此外,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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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浙江拆迁要求最新文件通知书

投稿:何小

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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