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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拆迁最新政策消息公布时间(苏州拆迁最新政策消息公布时间查询)

  • 发布时间:

    2024-09-30 12:59:04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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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拆迁最新政策消息公布时间(苏州拆迁最新政策消息公布时间查询)

#苏州市关于工厂拆迁补偿的最新规定#

苏州市工厂的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赔偿标准都是按各省各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通常会按照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以及损失情况来进行补偿。工厂拆迁一般涉及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置等情况,情形复杂,可以请求专业人士进行综合资产的评估。

苏州市工业园区工厂拆迁补偿政策的调整与影响

近期,苏州市工业园区针对工厂拆迁补偿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对于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和工厂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根据新规定,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工厂规模和产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相应调整。此举旨在更加合理地保障工厂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提高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竞争力。然而,这一政策调整也可能导致部分工厂面临资金压力和产能调整的挑战。因此,企业应及时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规划,以适应这一调整带来的变化。

苏州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根据工厂规模、价值和损失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近期,苏州市工业园区调整了拆迁补偿政策,以更公平、合理的方式保障企业利益。新规定将考虑土地市场价格、规模和产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相应调整。企业应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做好准备和规划,以适应新政策带来的变化,提高竞争力。

#苏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江苏省苏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温馨提示:下文仅为江苏省各地区的区片综合地价,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则需要在区片综合地价的基础上按比例来计算。详细比例情况,勿忘观看附件!勿忘观看附件!勿忘观看附件!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1-18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77%安置补助费比例:49.23%区片位置:虞山街道,琴川街道,莫城街道,常福街道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5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1-18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安置补助费比例:50%区片位置:碧溪街道,东南街道,梅李镇,海虞镇,古里镇,沙家浜镇,支塘镇,董浜镇,尚湖镇,辛庄镇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48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0-30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1.22%安置补助费比例:48.78%区片位置:白洋湾街道,平江街道,金阊街道,沧浪街道,双塔街道,虎丘街道,苏锦街道,吴门桥街道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92万元/亩备注:该区片包含姑苏区全域范围和工业园区全域范围。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虎丘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0-30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1.22%安置补助费比例:48.78%区片位置:保卫村,保丰村,莲香村,牌楼村,下山村,杨安村,吴公村,横锦村,九图村,青灯村,香桥村,永安村,真山村,浒墅关镇建成区,浒墅关镇建成区,大新村,大同村,运河村,兴贤村,共和村,四明村,观山村,阳东村,石林村,新民村,长亭村,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支英村,开山村,向街村,三联村,三元村,旺米村,俞宅村,朝红村,新村村,建林村,枫桥街道建成区,黄山村,城区,狮山街道建成区,青春村,梅湾村,石湖村,新丰村,横塘街道建成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92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虎丘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0-30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46%安置补助费比例:49.54%区片位置:北窑村,珠庄村,前横泾村,庄前村,街西村,金市村,东泾村,新合村,华山村,颜家村,同心村,北河村,新钱村,通安村,树山村,严山村,平王村,青峰村,中桥村,彭山村,西泾湾村,航船浜村,俞巷里村,箭渎村,通安镇建成区,寺桥村,西村村,秀岸村,山旺村,新桥村,马山村,石矾村,山湖村,上山村,西京村,太湖,镇湖建成区,大寺村,姚江村,姚市村,黄区村,长巷村,新苏村,中村村,新庄村,协新村,东新村,龙山村,青山村,茅山村,宝山村,南山村,南河村,淹马村,下许村,阳山村,五桥村,环龙村,绞里村,玉屏村,东渚建成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22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0-1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1%安置补助费比例:49%区片位置:玉山镇镇区,唐龙村,火炬村,新南村,大同村,青淞村,新北,虹桥,庙灯村,赵厍村,大公村,江浦村,共青村,南渔村,五联村,大渔村,泾河村,新乐村,杜桥村,广福村,新江村,新生村,马庄村,群星村,景村,南星渎村,燕桥浜村,姜巷村,大众村,玉山村,花桥镇镇区,新安,横漕,徐公桥,上岸村,东泾村,金城村,集善村,周泾村,顺杨村,巷浦村,古南村,蓬善村,天福村,新胡村,星浜村,长江街道,青阳街道,兵希街道,中华园街道,开发区镇区,平巷,兵希渔业,兵东村,陆家泾村,盛庄村,新城村,邵泾村,马塘村,大通村,增辉村,建通村,蓬南村,蓬北村,小连村,双林村,石牌村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5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0-1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安置补助费比例:50%区片位置:巴城镇镇区,武神坛村,新开河村,东阳澄湖村,茅沙塘村,巴城湖村,龙潭湖村,马料江村,红杨河村,凤凰村,联民村,东岳村,夏东村,华社村,方港村,武城村,西南村,环湖村,绰墩山村,征仪村,荣亭村,阳澄湖村,黄泥山村,阳澄湖,傀儡湖,鳗鲤湖,巴城湖,周市镇镇区,白塘,中乐,市北村,东明村,斜塘村,朱家湾村,平庄村,永共村,朱泾村,新镇村,东方村,许家村,超英村,小泾村,陆桥村,横娄村,新塘村,陆家镇镇区,陈巷村,陆家村,神童泾村,泗桥村,邹家角村,夏桥村,车塘村,合丰村,淀山湖镇区,金家庄村,度城村,兴复村,永新村,晟泰村,红星村,安上村,双护村,杨湘泾村,民和村,新杨村,淀山湖,张浦社区,振苏社区,南港社区,大市社区,张浦镇镇区,金华村,花园村,大直村,七桥村,赵陵村,吴加村,三家村,周巷村,新塘村,星金村,新龙村,白米村,林庄村,安头村,姜杭村,尚明甸村,南姚村,大市村,南吉山村,双洋潭,杨氏田湖,白莲湖,周庄镇镇区,东浜村,全旺村,高勇村,云南村,复兴村,龙亭村,祁浜村,双庙村,龙凤村,急水湾,白蚬湖,天花荡,明镜荡,澄湖,太师淀,千灯镇镇区,西宿村,南湾村,支浦村,前进村,大潭村,吴桥村,陶桥村,西横村,大唐村,庄巷村,萧墅村,善浦村,石北村,中节村,新潭村,石浦村,余项村,马巷村,歇马桥村,陆家桥村,年沙村,新泾村,施家泾村,盛家埭村,锦溪镇镇区,虬泽村,盛塘村,马援庄村,红霞村,计家墩村,张家厍村,孟子浜村,干家甸村,北管泾村,阮家浜村,周家浜村,顾家浜村,长云村,袁甸村,卫星村,联湖村,朱浜村,三联村,狭港村,南前村,陆泾村,澄湖,杨氏田湖,万千湖,白莲湖,陈墓荡,淀山湖,长白荡,明镜荡,旺洋荡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48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0-2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769%安置补助费比例:49.231%区片位置:城厢镇,陆渡镇,经济开发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5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0-2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安置补助费比例:50%区片位置:沙溪镇,浏河镇,浮桥镇,璜泾镇,双凤镇,港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48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2-0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安置补助费比例:50%区片位置:松陵镇,同里镇,盛泽镇,横扇镇,汾湖镇,经济开发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5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85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2-0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安置补助费比例:50%区片位置:平望镇,七都镇,震泽镇,桃源镇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5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15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吴中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0-28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1.22%安置补助费比例:48.78%区片位置:先锋社区,新北社区,新南社区,蠡墅社区,长桥街道建成区,尧峰村,姑苏村,金山村,天平村,香溪社区,五峰村,天池村,善人桥村,木渎镇建成区,姜家社区,独墅湖社区,双浜社区,国泰社区,尹山社区,徐浜社区,黄潦泾社区,官浦社区,戈湾社区,马巷社区,良种场,六丰村,塘东村,郭巷街道建城区,红庄社区,南石湖社区,东湖社区,城南街道建成区,溪上社区,龙翔社区,木林社区,张桥村,吴山社区,珠村社区,旺山村,越溪街道建成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92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吴中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0-28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46%安置补助费比例:49.54%区片位置:尧南社区,上巷社区,泾峰社区,长远社区,上林村,新齐村,新路村,新湖村,横泾街道建成区,采莲村,灵湖村,陆舍村,牛桥村,前塘村,石舍村,石塘村,界路村,石庄村,东吴村,浦庄村,湖桥村,临湖镇建成区,太湖村,渡口村,吴巷村,渡桥村,东山镇渔场,潦里村,新潦村,莫厘村,碧螺村,双湾村,陆巷村,杨湾村,三山村,东山镇建成区,蒋东村,元山村,庭山村,东河村,石公村,林屋村,秉常村,东蔡村,缥缈村,衙甪里村,堂里村,东村社区,金庭镇建成区,穹窿社区,接驾社区,澄北村,淞浦村,甫南村,甫田村,淞南村,淞港村,澄湖村,澄东村,甫里村,甫港村,前港村,三马村,湖浜村,江湾村,长巨村,澄墩村,瑶盛村,甪直镇建成区,东崦湖社区,梅园社区,冲山村,湖中村,香雪村,迂里村,邓尉村,府巷村,福利村,光福镇建成区,东欣村,箭泾村,新峰村,采香泾村,合丰村,马舍村,胥口镇建成区,中心社区,蒋墩社区,郁舍村,梅舍村,香山村,小横山社区,长沙社区,舟山村,太湖度假区香山街道建成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22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Ⅰ类区片综合地价

填报单位:相城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1-15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1.22%安置补助费比例:48.78%区片位置:经济开发区常楼居委会,经济开发区徐庄居委会,经济开发区采莲居委会,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元和街道娄北村,元和街道众泾村,元和街道御窑村,元和街道玉成村,元和街道姚祥村,元和街道唐家村,元和街道胡巷村,元和街道朱泾村,元和街道莫阳村,元和街道秦埂村,元和街道建成区,太平街道黎明村,太平街道盛泽村,太平街道莲港村,太平街道旺巷村,太平街道聚金村,太平街道沈桥村,太平街道花倪村,太平街道乐安村,太平街道花溇村,太平街道建成区,太平街道阳澄湖,渭塘镇塘角村,渭塘镇渭西村,渭塘镇渭南村,渭塘镇骑河村,渭塘镇渭北村,渭塘镇盛泽荡村,渭塘镇凤凰泾村,渭塘镇凤阳村,渭塘镇西湖村,渭塘镇建成区,黄桥街道河东村,黄桥街道黄桥村,黄桥街道方浜村,黄桥街道张庄村,黄桥街道生田村,黄桥街道胡湾村,黄桥街道木巷村,黄桥街道大庄村,黄桥街道占上村,黄桥街道建成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92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pdf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相城区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标准公布时间:2020-11-15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46%安置补助费比例:49.54%区片位置:北桥街道鹅东村,北桥街道丰泾村,北桥街道漕湖村,北桥街道莲花庄村,北桥街道芮埭村,北桥街道庄基村,北桥街道石桥村,北桥街道灵峰村,北桥街道北渔村,北桥街道建成区,北桥街道卫星村,北桥街道倪汇村,北桥街道汤浜村,北桥街道上浜村,北桥街道下堡村,北桥街道永昌村,北桥街道湖林村,北桥街道新北村,阳澄湖镇沈周居委会,阳澄湖镇戴溇村,阳澄湖镇枪堂村,阳澄湖镇十图村,阳澄湖镇圣堂居委会,阳澄湖镇岸山村,阳澄湖镇陆巷居委会,阳澄湖镇清水村,阳澄湖镇新泾村,阳澄湖镇洋沟溇村,阳澄湖镇北前村,阳澄湖镇车渡村,阳澄湖镇消泾村,阳澄湖镇莲花村,阳澄湖镇渔业村,阳澄湖镇建成区,黄埭镇鹤泾村,黄埭镇青龙村,黄埭镇长泾村,黄埭镇潘阳村,黄埭镇斜桥村,黄埭镇建成区,黄埭镇长康居委会,黄埭镇方埝村,黄埭镇胡桥村,黄埭镇金龙村,黄埭镇三埂村,黄埭镇西桥村,黄埭镇新巷村,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望亭镇新埂村,望亭镇何家角村,望亭镇宅基村,望亭镇迎湖村,望亭镇项路村,望亭镇四旺村,望亭镇泥图湾居委会,望亭镇人民居委会,望亭镇建成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6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6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22万元/亩

依据文件: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2020年依据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Ⅰ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0-2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77%安置补助费比例:49.23%区片位置:杨舍镇,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5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55万元/亩

依据文件:张家港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pdf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Ⅱ类区片综合地价填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所属行政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标准公布时间:2020-10-29标准实施时间:2020-01-01土地补偿费比例:50%安置补助费比例:50%区片位置:塘桥镇,金港镇,锦丰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管理区,张家港市沿江开发办,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市稻麦良种场,张家港市畜禽良种场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6.4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4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48万元/亩

依据文件:张家港市区片综合地价政策文件.pdf

#苏州拆迁补偿标准?#

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一般是以市场价为标准。拆迁协议的补偿会与被征收人协商处理,最终确定。并且,每户的补偿情况也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不过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2.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3.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2种:

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4.更改原有的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x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

#苏州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张家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调查登记和采样评估等情况,制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泗港集镇区,具体为:杨舍镇泗港街道川堂里2幢2301室,杨舍镇泗港老街农民公寓房2幢M2、M3、门面104室、门面105室、201室、M7、202室、门面108室、112室,杨舍镇泗港老街东首南侧302室,杨舍镇泗港街道老街1幢东起第1、2间、106室、西起第5间、104室、102室,杨舍镇泗港街道老街农民公寓房3幢301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幢M8、门面105-205室、门面103-203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港新村302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0幢303室、06#汽车库,杨舍镇泗港村10组,杨舍镇泗港街道人民南路,杨舍镇泗港街道人民南路西侧(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该项目共计征收约27户,其中住宅16户,非住宅11户(其中1户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共约5237.47平方米。2、实施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征收政策:⑴补偿方式:被征收人(住宅及商业性非住宅)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后不再另行安置。成套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所提供的安置定销房户型,可提升一档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安置定销房最大户型,且需要安置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选择的安置定销房面积之和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接近的组合方式实施调换。被征收房屋(住宅及商业性非住宅)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均按同一时点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时互结差价。工业用地非住宅按市场化评估,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特殊情况在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可选择其它安置方式。⑵评估机构的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住建部门公布的名录中协商选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机构名录,公布之日起5日内在征收现场登记被征收人的选择意见,被征收范围内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户)共同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择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门与其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进行评估作业。如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抽签前5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抽签时间和地点,并在公布的名录中抽签确定。抽签过程与结果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⑶评估报告的异议处理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出具复核报告;评估结果没有发生变化的,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⑷计户规则及面积认定标准被征收房屋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批准建造手续计户。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记载为准。无房屋权属证书或权属档案记载不明的,以合法批准建造手续为准;无合法批准建造手续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认定。住宅改作非住宅的,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对不予认定的非住宅,但有实际经营活动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可补偿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费用。⑸特殊情况的处理大病、残疾、贫困补助标准按照张政办〔2012〕38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苏州拆迁补偿标准及政策#

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1、征地告知书

2、征地公告

3、补偿登记

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补偿安置方案

6、听证

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8、支付补偿款

拆迁补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居民书面承诺不再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及本方案规定的定销商品房居住保障的,可按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不含房屋室内装修价值和房屋附属建筑或构筑物价值)的25%予以奖励。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涉及房屋附属物的,不做产权调换。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遇到强拆怎么办:

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2)及时维权,不能长期“信访”耽误了起诉期限。

拆迁补偿标准及流程是房屋拆迁补偿的重要内容,其中房屋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时,需注意相关流程及标准。在遇到强拆时,拆迁户应当及时维权,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并采取相应方式进行维权。

#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强制拆迁应该提交的资料如下: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件,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对被拆迁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拆迁补偿安置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的城市建设工程和招标拍卖地块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以原区位基准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其他性质的拆迁项目不适用此种方式);也可以选择以同类区段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享受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民政府,苏分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币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己由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制定并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批准,自2002年11月五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和运用《市条例》,规范拆迁行为和统一操作方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关于委托管理的分工和审批程序

(一)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受市建设局委托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吴中区、相城区建设局受市建设局委托对本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行使拆迁管理职能。

(二)受委托单位在报批拆迁许可证、公告、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连同报批的文件资料一起送市拆迁办审查。市拆迁办审查后报市建设局批准。

二、拆迁许可证、停办通知等审批程序

(一)拆迂管理部门对申请拆迁事宜进行审查时,按分段审查形式进行。

1.当申请人提供《市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文件后,由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申请人对规划红线范围进行勘查核对,确定拆迁范围。现场勘查应当制作勘查意见书。

2.勘查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评估等工作,以便申请人预备资金。房源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计划和方案。

3.申请人提供全部文件资料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市条例》规定的审查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应围情况和拆迁计划方案的可行性来进行。

(二)《市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拆迁范围确定后”是指颁发拆迁许可证之日起。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折过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7内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解冻手续。

三、其他管理问题

拆迁项目结束后,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应及时通知拆迁管理部门,由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验收合格单。对验收不合格的,拆迁管理部门应责成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及时整改,有违法行为的,经查实,依法予以处罚。

四、补偿形式及相关拆迁协议的签订

(一)直管公房由房产管理局与承租户解除租赁关系。拆迁人凭承租人的退租手续,分别与房产管理局和承租人签订货币补偿安顿协议。单位房和私房需事前征求被拆迁人意见。

(二)拆迁人提供的房源作为产权调换房源,除此以外不作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

(三)折迁人在交付产权调换房屋时,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原

件和拆迁许可证的复印件。

用二手房进行产权调换的,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有租赁关系的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向拆迂人提供已解除租赁关系的证实,或者另行安顿承租人的合同后,方可与拆迂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

(五)单位承租直管公房分配给职工居住且未变更户名的,拆迂人根据原承租单位出具的分配证明和划定各户分配面积后,确定新的承租人,并与其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

单位承租直管非居住用房分配给职工居住的(含单位自有非居住用房),按居住用房确认。职工得到居住后另行开店经营的,按照《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予以界定。

(六)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未变更承租人户名的,可由同住的配偶凭户籍证明与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配偶不同住或者也死亡的,可由同住子女凭户籍证明并出具具结书后,与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承租人死亡后,没有同住家庭成员的或者转让未变更户名的,必须先到房管部门办理户名变更。被拆迁人凭变更手续与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

五、被拆迁房屋的用途界定与面积认定

(一)公益事业用房。《市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公益事业用房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文教卫生以及社会公共福利性非生产经营性事业用房。不包括民营。

公益事业用房在实行货币补偿时,按其所在区位的住宅房拆迁计算办法结算。如实行异地重建的,当新建房屋与被拆除房屋出现不同结构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据重生价格结算结构差价。被拆迁人需超出原规模进行建

设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承担。

(二)《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住宅改作非住宅使用的,是指已实际开业经营使用的。对仅有变更手续,从未实际开业经营的或者已停业半年以上的,不予认定为非住宅(以营业税单为依据)。

(三)《市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标准:自营开业的,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手续,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出租开业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准租许可证后方能认定。

(四)改变房屋用途的面积认定:

l自营开业的,以土地用途变更面积确认营业面积。

如楼层也确为经营场所的,以实际丈量为准。

2.出租开业和直管公房原租户开业的,以房屋租赁许可证批准的面积认定。

3.变更面积或者批准面积明显大于实际经营面积的,以实际经营面积认定。

(五)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的分类详见下表:

使用性质--单位性质--说明

商业

商业:指食品、饮料、烟草、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药品、医疗器械、图书报刊、家具、石油制品、汽车、摩托车及其零件、煤炭、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首饰、生产资料等批零业店面

金融保险业:指各类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经营部位

娱乐业:指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游乐园(场)、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餐饮业:指饭店、酒店、饭馆、快餐店、小吃店(铺)、冷饮店、茶馆等

服务业:指理发及美容化妆业、淋浴业、洗染业、摄影及扩印业、托儿所、日用品修理业、家务服务业、殡葬业、刻字、印名片、晒图、复印、誉写、旅馆业(各类宾馆、旅馆、招待所、大车店)、租赁服务业、旅游服务等经营店面

非商业

工业、仓储业:工业指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等,详细包括:食品加工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纪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各类机械设备制造业、武器弹药制造业、仪器业表制造业等仓储业指国家或地方的仓备、中转、外贸、供给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厂等

办公:指写字楼、非营业性的公司用房

其他:以上未包括的非住宅使用性质

六、竣工不满5年的住宅的认定标准:

(一)整幢房屋为多层住宅的和企事业单位建造的住宅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城市居民建造的住宅以核发建筑执照的日期为正式竣工日期。

(三)已征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上所建的住宅,被拆迁人能提供原始竣工验收单的,以竣工验收单的日期为准;被拆迁人不能提供原始竣工验收单的,以原所在地人民

政府核发的建房批复日期加6个月建设期为正式竣工日期。

(四)增加10%的货币补偿金额是指评估总额的10%(单指房屋合法面积)。

七、无地队居民的房屋所有人和面积认定

已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以原所在地人民政府建房批复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宅基地证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面积认定。

八、居住困难户补偿安置原则

《市条例》第二十人.条规定的不小于原住房面积是下限规定,实际安置中应实事求是,充分考虑以下原则:

(一)有限解决居住困难。所谓有限是指在原面积的基础上适当解决居住困难。因此,拆迁人要排除户籍中不居住在内的人员(包括租赁他人住房居住的)。

(二)安置房源可用非成套房,但安置房的价值不得低于被拆迁人应得的货币补偿款。

九、被拆迁人(承租人)购房契税和办证问题

(一)被拆迁人产权调换或者货币扑偿后自行购房的,其调换房或自购房价值与被拆迁房屋原面积评估价值相等部分(以评估总额为准)的契税免征。超过等值部分的,全额征收。

(二)被拆迁人可凭拆迁协议书、纳税申报通知单、拆迁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到市契税征管所申报纳税。

十、其他有关问题

(一)《市条例》中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均为工作

日。

(二)《市条例》第三十二条中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是指拆迁人在拆迁现场宣布的提前搬迁期。

(三)各县级市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贯彻办法。

(四)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五)《市条例》及本办法实施前已批准的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2001年11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府[2001]77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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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拆迁补偿费标准#

苏州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4、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5、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苏州拆迁政策调整对居民福利的影响

苏州拆迁政策调整对居民福利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更新的需要,拆迁政策的调整成为必然。然而,这种政策调整对居民的福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一方面,政策调整可能导致拆迁补偿费标准的变化,从而对居民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拆迁可能导致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交网络的破裂,进而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关系。因此,苏州拆迁政策调整对居民福利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政策的公正性、居民的利益保障以及社会稳定的因素。

苏州拆迁政策调整对居民福利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政策调整可能导致拆迁补偿费标准的变化,对居民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拆迁可能破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交网络,影响心理健康和社会关系。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公正性、利益保障和社会稳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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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杨雨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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