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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逝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购买政府补贴住房的被拆迁居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内七区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居民。 (二)拆迁补偿金或补助费为10万元或10万元以下。 (三)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和低收入户。 申购政府补贴住房的程序,大致有六个环节: (一)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产局申请,由区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由申请人填写《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 (二)区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建立相应的档案; (三)区房产局向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上报审核意见,申请复核; (四)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审核结果返给区房产局,由区房产局报所属区政府; (五)区政府凭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复核结果,向合格的申请者发放《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 (六)申请人凭《政府补贴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到开发建设单位购买政府补贴住房。 (一点说明:若再要申请其他方面的补贴,请你另外再做追问)。
城市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地上物补、安置补;农村拆迁补偿包括:前述城市补偿类+青苗补;商业拆迁:前述城市补偿类+经营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其他商业补偿。城市国有土地拆迁跟据《国务院2011年590号令》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跟据《土地管理法》且由省政府征收,同时视情况告知:基本农田0分、耕地35公顷、其他土地70公顷及以上的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同意。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补偿原则是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 具体事情你可以咨询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地级补偿。出租的私有住房,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使用人不获补偿。不按国家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房屋使用人可以根据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结合所在区的当时普通商品房价格折算,扣除给房主的拆迁补偿后,其余额作为补偿。三、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四、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国家建设征用而被拆除的,如果被拆除房屋原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在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重置造价结合新旧程度以及区位地级获得补偿,超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外部分,只能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以及区位地级价款的20%获得拆迁补偿。五、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六、住房困难户,只要经过认定的,就可以按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计算拆迁补偿。七、非住宅房屋被拆除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如因重点工程拆除,则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来执行。八、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房主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拆迁补偿,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基础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额作为拆迁补偿。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只有房主获得拆迁补偿。九、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使用性质,按一定标准,获得一次性停业停产综合补助费。十、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原建筑面积的建安造价结合剩余期限,可以要求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十一、因拆迁搬家,可以要求搬家补助费;如搬迁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按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十二、拆除公益事业的房屋,管理人有权要求按照原性质、原规模重建或者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者按规划统筹安排。十三、被拆迁人要求房屋补偿的,可以根据上述拆迁补偿款与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人结算差价。 (责任编辑:青岛西海岸房产网):凡是注明文章来源于青岛西海岸房产网,请网络朋友转载前联系本站。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本文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会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同时,青岛西海岸房产网致力于青岛西海岸的房产网站。望采纳
首先是申请批准的机关。一般是对所属地上级人民政府或征地拆迁业务主管部门,不要对征地拆迁的执行单位或者用地单位写。其次是申请的理由。比如房屋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老人需要提前安置等等,要写出提前拆迁的重要性。再次是承诺。也就是批准提前拆迁后你会做什么,比如说严格按照拆迁政策配合政府工作,不参与今后其他项目的拆迁啦。最后是申请人。这个人必须是户主,必须能代表全家人。拆迁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
1、房屋拆迁许可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第二章七条。⑶申报材料: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⑥拆迁许可证申请审批表。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2%;非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4%。⑹收费依据:川价费[2001]157号2、房屋拆迁资格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条⑶申报材料: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履历表;③法人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④银行资金证明;⑤拆迁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办公场地产权证或使用证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不收费⑹收费依据:无备注:申请办证材料须齐全、真实、符合法形式3、办理房屋拆迁延期:房屋期限届满仍未完成拆迁任务的拆迁单位,在向区房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发放延期公告并在《拆迁许可证》上注明延期时间。备注:须在房屋拆迁期满15天前提出4、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事宜: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当事人一方拒绝商谈补偿安置事宜,当事人要求裁决的,应当提出书面裁决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⑴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③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公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⑤被拆迁房屋权属情况材料;⑥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的情况材料;⑦安置房屋情况材料;属于过渡安置的,还应提交周转房屋情况材料;⑧房屋评估报告;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安置事宜协商的2次以上谈话记录;一方拒绝协商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⑩裁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⑵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③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 只要具备以上证件,就是合法的对补偿法律上没有明文的规定,可和开发商协商
补偿按照不低于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的市场价。具体可以参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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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浙江拆迁补贴怎么申请的,浙江省拆迁补偿
投稿:彭婷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