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主要涉及采矿权、采矿用地以及采矿行为的具体要求。一、采矿权相关规定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首先需要获得采矿权。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任何
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主要涉及采矿权、采矿用地以及采矿行为的具体要求。
一、采矿权相关规定
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首先需要获得采矿权。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领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都将受到法律处罚。
二、采矿用地相关规定
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此外,采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也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具体取决于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
三、采矿行为具体规定
在采矿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特定地区如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以及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等地开采矿产资源。
综上所述,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包括采矿权的获取、采矿用地的取得以及采矿行为的具体要求。在进行采矿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安全、环保地进行采矿。
采矿用地如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的程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该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审批用地程序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征地实施程序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征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置农业人口。
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
5、协调征地争议。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
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如下:
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中国的建设用地供应,分为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供应,即所谓“一级市场”;存量部分即通过现有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的供应,即所谓“二级市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h3>四、采矿用地如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采矿用地如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的程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该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审批用地程序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征地实施程序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征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置农业人口。
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
5、协调征地争议。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
●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有哪些
●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是什么
●采矿用地审批
●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是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采矿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审批权下放
●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是什么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采矿用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国家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拆迁有八种征收补偿,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第八条是如何规定的: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自然资源部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 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国土资源部 征地程序是怎么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 征地程序是怎么样的?,国土资源部 征地程序是怎么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 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国土资源部 征地程序是怎么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资源部解答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如何申请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如何申请: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范围内采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