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房屋拆迁补偿2025,公主岭市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怎样划分,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林地征收的补偿款归集体所有,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林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林地被承包,地上附作物补偿就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林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补偿公示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以,拆迁估价是强制性要求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主观:征地补偿标准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公布,且应当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众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农村征地补偿应将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公示。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程序有什么
征收土地的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窦和交付土地。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二、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三、二次征地补偿款的具体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具体程序如下: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此次出让地块位于公主岭市环岭街道石人村,总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是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2批次用地。其中21000平方米是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经公主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收储文号为:公-储-第【GS2018-049】号,总收储成本为873.2061万元。6000平方米收储成本为194.0458万元,经规划部门确定6000平方米土地为商业用地。拟挂牌出让,设定用途为商业,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余下 21000平方米住宅用地拟划拨方式供给商业用地的竞得人,由竞得人与棚改办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商服属城区三级地、住宅属城区二级,建筑面积为59400平方米。
2020年农村规划全部实施是真的吗
2020年农村规划全部实施是真的,根据国务院曾高调下发的一个文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明确部署了未来5年三农改革的行动方案。具体需要改变规划的: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比如三权分置改革,农村三块地改革,以及两权抵押贷款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农村最大的解放一是劳动力的解放,另一个就是土地的解放,也只有土地解放了,产业才能增值,才能真正发挥效益。说到底,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让农村“沉睡的资产”活起来。农村有财富吗?不仅有,而且很大。但这财富因种种限制而无法发掘出来。而打破这种桎梏后,就能从根本解决农村产业问题,以及资金问题。2、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虽然粮价下跌,但保粮稳粮仍是重要国策之一。不同的是,要重点提高粮食的质量安全。因此,国家大力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3、培养职业农民队伍,扶持新型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是国家未来5年重点要做的事。并大力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职业农民说到底还要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带动作用,其实也是变向扶持经营主体。对经营主体一是补贴力度增大,比如鼓励返乡创业;二是给予优惠减税免税等;三是产业经营补贴的额度增加。4、产业格局重组,一些产业将更有机会。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产业重组是必然现象。传统种养殖不再是优势,也频频遇到困境,而一些新兴的产业似乎发展潜力十足。未来5年,规模种养,以及种养结合,林下经济等日益发展突出,盈利空间也大,还有三产融合,新农村项目,以及休闲养老等成为明显趋势。
我国违法占地与非法占地有何区别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所谓违法占地是指:占用土地没有合法的批准依据,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结果是违法占地。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一、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争议案件;(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争议案件;(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争议案件;(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争议案件;(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争议案件;(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争议案件;(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争议案件;(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争议案件。二、违法占地的行为包括:(一)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二)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五)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争议案件;(六)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争议案件。
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政府部门为完善保障城乡居民消防逃生进出安全、户距道路用地规划发展有序、绿化水电基础设施能够顺利开展,配套建设。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地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对社会基础建设、自然生态和他人的生产生活均无影响,可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占地税是怎么回事
应该是耕地占用税,即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树苗占地补偿多少
桃树。桃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苹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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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公主岭房屋拆迁补偿公告,公主岭拆迁五年计划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章毅辰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