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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损坏怎么维权?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2025,被强拆房屋如何维权?: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5-15 16:05:1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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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被强拆损坏怎么维权?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2025,房屋被强拆损坏怎么维权

    房屋被强拆损坏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举报与报警

    若房屋被非法强拆,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请求保护,并保留报警回执作为证据。

    同时,也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如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和处理。

    二、协商与调解

    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补偿和解决方案。协商前应对自身权益和相关法规有充分了解,以便在协商中争取最大利益。

    三、法律途径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对强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四、要求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拆迁方对因强拆造成的房屋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损失、屋内财产损失、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

    五、寻求专业帮助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建议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提高维权成功率。

    综上所述,房屋被强拆损坏后,您可以通过举报、协商、法律途径和要求赔偿等方式进行维权。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追诉期是指什么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被强拆诉讼时效多长?

    1、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2、《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强拆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申请行政复议。

    在直播网购中买到假冒产品该如何维权?

    协商等五种。

    不想被行政拘留如何办?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拆迁房屋怎样行政复议?

    1、公民、法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房屋被强拆了怎样维权?

    一、房屋被强拆了怎样维权?

    房屋被强拆了若是想要维权,需要寻找相关证明强拆行为是违法行为的证据。证据收集齐全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整理证据材料

    当遭遇征拆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证明房屋的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资料,最好可以加带参照物。

    2、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房子已经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争取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

    3、获取赔偿或补偿

    不管是要补偿还是要赔偿亦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被拆迁人都要注意:只有补偿或赔偿拿到手,才算是标志着维权真的成功了。

    二、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

    1、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

    (1)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

    (2)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三、在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上修建的房屋就一定不是违章建筑吗?

    1、在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上修建的房屋不一定不是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违章建筑的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

    2、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不管房屋是否是合法修建的,都有可能会被强制拆除,对于被拆迁方来说,若是遇到房屋被拆迁的情形,可以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对房屋被强拆了怎样维权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四、房屋被违法强拆怎么办

    一、房屋被违法强拆怎么办1、房屋被违法强拆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二、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是什么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3、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4、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五、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一、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怎么办1、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处理方法如下:(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1、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货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内容;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实行调换的房屋的价格、结构、面积、位置以及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3、其他需要在补偿协议中列明的内容,补偿协议至少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4、协议中需要明确搬迁费用。如果提供周转用房的,要明确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如果是让被拆迁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六、房屋被强拆,如何进行维权?

    本文讲述了房屋拆迁中的强拆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维护措施。拆迁方若以非法建筑的名义进行强拆或未达成补偿协议导致房屋被强拆,当事人可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同时,拆迁部门不得采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房屋是合法存在的,不过,拆迁方以非法建筑的名义进行强拆,或者由于政府征收项目而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导致房屋被强拆的情况,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屋被强拆导致财产损失,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强拆单位进行赔偿。如果拆迁部门尚未支付拆迁补偿,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房屋拆迁部门支付拆迁补偿款。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实行强拆?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结语

    拆迁方不得以非法建筑的名义进行强拆,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部门支付拆迁补偿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拆迁导致财产损失,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强拆单位进行赔偿。拆迁时,有关机关应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和公证部门到现场,对房屋及其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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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姜熙桂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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