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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利益归谁2025,违法建筑物拆迁有补偿款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4-28 07: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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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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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拆迁补偿利益归谁2025,拆迁违法建筑补偿利益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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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法建筑物拆迁有补偿款吗

    违法建筑一般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但是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如果已经依法补齐了手续并缴纳了罚款的,在征收时应当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等。

    一、历史遗留在当地的违建怎样处理

    (一)允许存量型“违法建设”进行不动产登记

    允许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进行不动产登记,一方面是保证其暂存期间与合法房屋在登记义务方面的一致性——只有经过登记,缴纳登记费用,才能够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另一方面,则是利于“违法建筑”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的“情况查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那么,通过存量型“违法建设”的事前登记,无疑将对具体征收过程中的调查工作提供很大便利。

    另外,对于违法建设行为人来说,不动产登记则能够确定其对建筑物的财产权利边界。由于允许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暂存,在暂存期间,建设行为人的财产归属权益是被默许为合法的,故而这种权利的确认也将增加其财产安全系数。

    (二)增加存量型“违法建筑”的纳税义务

    为与前述一项制度构建相匹配,还应当增加存量型“违法建筑”的纳税义务。在国外以及我国台湾、澳门等地区均存在这种操作路径。向违法建设行为人征税,一方面有助于合法建筑税赋公平及市场正常秩序的建立,避免不诚信者、违法者得利的“冤大头”现象,另一方面也将潜在的违法建设行为人考量税收之经济负担,抑制其建设热情,从而达到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新增的目的。

    二、违建行政复议败诉后能强拆吗

    违建行政复议败诉后能强拆。对违法建筑拆除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不成立的,违法建筑的所有人要限期拆除,超过期限不拆除的,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农村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该怎样办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政策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违建拆除如何补偿

    违建拆除不予补偿。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四、违建拆除补偿

    法律分析: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五、违建房子拆除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六、违建拆除补偿多少

    法律分析:违章建筑,理应拆除不管过了多长时间,也不需要补偿。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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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金君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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