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舒兰拆迁补偿标准2025,2023吉林市占地开发项目,2023吉林市占地开发项目要求如下: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
2023吉林市占地开发项目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土地规划资质延期认定工作,若投标人资质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吉林市2022年土地规划包括:本次规划范围为吉林市行政辖区全域,面积 2.77 万平方公里。包括船营、昌邑、龙潭、丰满 4 个市辖区,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桦甸 5 个县(市)。2025年目标是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更加协调,自然生态与黑土地农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土安全、城市韧性和用地效率进一步提升,山水人文城市风貌更加彰显,区域协同发展布局、老工业基地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民生补短板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建成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奠定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的重要基础。强化区域联动与协同发展的要求包括:1、积极促进对外开放,构建区域开放合作重大平台;2、贯通哈大第二通道,对接辽中南、京津冀等区域;3、全面融入长春都市圈建设,夯实长吉两市发展纽带;4、共建长吉一体化先导区,实现双城发展新突破。协调城乡发展格局 凝聚发展合力,构建“一核一带四心两轴”的城镇空间格局,优化县级中心城市职能分工,积极培育重点镇和特色乡镇,优化全域村庄布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长春宽城区北兴路预计2023年年初进行。根据查询官方资料显示:北兴路已纳入市十四五规划中,规划设计后,统一安排征收施工等工作,拆迁工作安排定在了2023年年初进行。2023年3月。在拆迁推广公告中了解到长春市绿园区长纺宿舍2023年3月拆迁,将会进行翻修,长春,古称喜都、茶啊冲,吉林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预计2023年3月1日。长春双阳新安预计2023年3月1日规划,双阳区新安镇徐家村已经划分在拆迁范围之内了,预计需要在2023年3月1日搬迁,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为准。2023年中旬。根据查询长春市政府官网得知,长春宽城区北郊监狱家属区拆迁时间是2023年中旬,长春,古称喜都、茶啊冲,吉林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Ⅰ型大城市、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和重要的工业基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按长春市政府要求,现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所辖各村;二、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实施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第六条 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第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第八条 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可依据集体土地上地上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定给予补偿。
第九条 发出拟征地通知书后,被征地单位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法律分析:吉林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 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
第二十五条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法律分析:
2023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是:土地补偿费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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