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组织村民强拆应该怎么办?,村委组织村民强拆应该怎么办,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
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房屋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一、行政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即使其收回土地的决议有效,但也无权作出强拆的决议,更不能自行实施强拆。所以一旦村委会自主决策并实施强拆,就可能产生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形式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在进行村民起诉村委会步骤前,应准备以下材料: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证据及证人名单等。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何人都有权为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为法行为,可以起诉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在进行村民起诉村委会步骤前,应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有哪些流程起诉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孙先生2010年从村委会处租用集体土地,并在该土地上建造了一千五百余平方米的厂房用于农副产品的加工。2017年由于该地城市化建设需要,需要征收该村土地,孙先生建造的厂房也在此次征收范围内。随后村委会和征收方就征收补偿事宜与孙先生协商,由于就补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协商进程就此中断。
2017年11月份,孙先生突然收到村委会向其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随后村委会便组织大批人员对孙先生的实施强制拆除。
随后孙先生就村委会是否有权认定违建以及拆除违建,同时自己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向律师咨询。
首先,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组织。同时《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该法,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依据该规定有权对违法占用耕地进行查处、出发的机关为国土部门。
因此,如果村委会要收回土地应先通过村委会讨论,确定收回方案和补偿标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实施。村委会有权进行的是土地收回程序,而对于违法征用土地的行为村委会是无权进行查处处罚的。
其次,对于厂房的违法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处罚。由于孙先生厂房属于乡村规划区,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孙先生厂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认定和处罚。
而村委会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对孙先生的厂房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强制拆除,是明显违法法律规定,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村委会是无权进行违法建筑认定以及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
至于孙先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就目前了解的事实和证据看,由于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和强制拆除主体均为村委会,虽然其没有违法建筑的认定权限和强制拆除权限,但村委会并非一级国家机关,就现在的情况本案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现在孙先生要做的就是保存好村委会作出的违建认定以及村委会事实强拆时获取的证据,同时确认村委会是否有有关部门的委托,如果能够获取村委会与有关部门就强拆行为和违法建筑认定行为存在委托,则可以依据该委托就委托机关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从而更有效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无权拆除村民的房屋,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合法房屋强制拆除流程: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是指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被征收人如果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进行救济;2、如果房屋征收决定没有问题,则进入对被征收人房屋进行调查、评估、并协商解决补偿的环节。如果征收部门和房屋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则征收结束;3、若房屋征收部门没有和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则房屋征收部门会依据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进行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提起诉讼,则需要看诉讼的结果如何。如果法院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则房屋征收部门需要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4、若法院认为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合理,予以维持,或者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复议或诉讼,则进入到下一环节,即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法院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强拆);5、法院会依法受理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如果法院认为强制执行房屋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则会依法作出强制执行裁定,房屋征收部门会依据该强制执行裁定进行强制执行(强拆);6、如果法院认为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或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7、如果征收部门在法院作出不予执行裁定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则属于违法强拆行为,被征收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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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彭婷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