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法律分析: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法律分析: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1、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一般如下:(1)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2)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只有本村的人才可以买卖,外来的人是没有权利的,购买这样的房子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的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1、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4、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5、交付土地。
法律分析: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主要由各地区自行制定,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
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内容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时候发布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2020年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时候发布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2020年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细则,一般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集体土地征收条例细则,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晋安区拆迁补偿细则,福州仓山征迁赔偿细则: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北部快速路拆迁补偿方案,扬州市拆迁补偿标准细则: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河南县农村村级补贴发放细则,河南省乡镇补贴发放细则: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屋折迁赔偿细则,关于农村折迁赔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实施细则,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规定明细实施细则?,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实施细则: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实施细则,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工厂工人赔偿细则,工厂拆迁员工怎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东莞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东莞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哪些内容: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广州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哪些内容: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大棚拆迁补偿案例图纸大全,大棚拆迁补偿标准细则: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关于搬迁补偿的各方面细则是怎样的?,搬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顺德企业拆迁补偿办法细则,顺德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棚户改造拆迁补偿细则,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20扬州拆迁补偿细则,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是什么内容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曹可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