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17 12:28:2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法律分析:石家庄地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30元到每平方米十元不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已经指出,目前在石家庄市范围内的城镇土地级别一共划分成为了三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一、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

法律分析:石家庄地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30元到每平方米十元不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已经指出,目前在石家庄市范围内的城镇土地级别一共划分成为了三个级别。一级地段的税收标准最高,二级对应一段的税收标准是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石家庄房产税征收标准

石家庄房产税征收具体标准,1、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对象为企业所建的房屋,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城市、县城、建制镇人民政府规定征税;对象为企业所建的房屋,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以房屋价值的1.2倍为计算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五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三、河北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7;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 土地使用权 属资料。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法律客观:《 土地增值税 清算 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 注销登记 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四、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什么

一、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面积的计算单位为平方米,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幅度税额。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把所辖地区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适用税额标准。根据沪地税地(1996)46号的规定,本市土地等级划分标准及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如下:

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7.50六级:每平方米年税额2.50

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6.50七级:每平方米年税额2.00

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5.50八级:每平方米年税额1.00

四级:每平方米年税额4.50九级:每平方米年税额0.50

五级:每平方米年税额3.50

二、税额计算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不同等级年适用税额

三、开征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不论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征收机关及纳税地点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税务机关征收。

纳税单位的总机构不在本市的,其设在本市的分支机构不论是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的,均由所在区、县税务机关征收。

纳税单位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都在本市范围内跨地区设置的,如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的,应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分别征收,如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核算的,则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五、石家庄地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指出,将对现有的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进行了重新划分,该规定执行日期为:行政区划确定之日。

此次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划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地段,一级地段:二环路以内的地域;二级地段: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的地域;三级地段:三环路以外的市区地域(包括新增的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范围内的地域)。

该《通知》指出,其相适用的税额标准仍按新的税额标准执行。即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一级地段:30元;二级地段:20元;三级地段:10元。该新规自行政区划确定之日起执行。

一、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历年更改时间表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是多少

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标准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最新

石家庄土地契税税率

石家庄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石家庄土地出让金政策

石家庄土地政策

石家庄土地出让金多少钱一平

石家庄土地出让收入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历年更改时间表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历年更改时间表

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最新

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标准

石家庄土地契税税率

石家庄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石家庄土地出让金政策

石家庄土地政策

石家庄土地出让金多少钱一平

石家庄土地出让收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石家庄商品房拆迁补偿明细如何规定,石家庄市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调整: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拆迁赔偿多少钱,拆除补偿明细表,河北石家庄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桥西区拆迁规划 法律问题,石家庄桥西区拆迁规划: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2007年度石家庄市拆迁补偿标准,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拆迁房如何安置,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市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调整,石家庄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河北省石家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院落空地怎么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河北省石家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院落空地怎么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有哪些村庄需要拆迁?,石家庄有哪些村要拆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多少?,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国有土地拆迁院落补偿,河北省石家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院落空地怎么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21年石家庄拆迁计划 法律问题,2021年石家庄拆迁计划: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回迁房拆迁补偿明细,石家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拆房赔偿明细表,石家庄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石家庄回迁房拆迁补偿明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石家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石家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农村宅基地政策,石家庄农村宅基地政策 法律问题: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石家庄小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石家庄土地使用税标准是多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姜慧安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