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2 01:04:5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如坚持认为征收行为违法,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认为签订补偿安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如坚持认为征收行为违法,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认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领取相应补偿费用后,被征收人即丧失相应原告主体资格,无权提起相关行政诉讼;除非补偿安置协议对被征收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并取得相应之补偿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

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

离婚前若是居住的房屋被征收,此时夫妻双方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同时拟定并且签署离婚后安置房补偿的协议。协议的内容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若是不知道该怎样拟定才对自己的财产最为有利,那么可以委托律师拟定补偿协议。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如果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协议的订立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实践中,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的代表形式是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购买吗,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叫国有土地什么叫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出让用途有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承包集体土地合同未到期征地怎样补偿,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被征收怎样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举报村干部霸占集体土地需要什么证据,村干部霸占村民土地向谁举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村委会能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拆迁政策有哪些,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集体土地协议的法定签订方,征收集体土地协议的法定签订方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纠纷是以谁的名义起诉,集体土地争议应以谁的名义起诉对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集体土地拆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还是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割给集体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以谁名义起诉集体土地争议,集体土地纠纷是以谁的名义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霸占村集体土地怎么办,村委会霸占村民土地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拆迁政策有哪些,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使用证动迁土地咋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的区别,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合法性审查#集体土地征收#责令交地#行政诉讼,土地使用权纠纷行政裁决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去世村民能分吗,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有权分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头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