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是平均分配吗?,一般是平均分配的,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将被征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不能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来进行支付给分配对象,而安置补助费也应该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1、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2、平等原则。3
一般是平均分配的,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将被征地的农民获得的补助费不能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来进行支付给分配对象,而安置补助费也应该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1、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一)安置补助费
1、分配对象
(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农民同意统一安置(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被征地农民以书面形式放弃统一安置的(不含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其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发包的果园等土地,其安置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其安置补助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2、分配原则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二)土地补偿费
1、分配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土地征收的管理规定中,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原则一定是平等的,也会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来进行分配,而在集体成员当中享受的权利,也会考虑到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修路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修路占地按下列标准补偿: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 :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何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分配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修路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法律分析:修路占地按下列标准补偿: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 :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怎样解决征地补偿费分配问题
解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原则有:1、公平合理的原则,贯彻平等;2、男女平等的原则,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有利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4、着重调解的原则,着重调解是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是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地补偿费这样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是归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所有。
征地补偿费分配依据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遇到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怎么办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4、对我国农村公民来说,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是一项法定的财产性民事权利,对该民事权利的侵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依法由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再说,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行为,也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权的具体体现,本身就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之间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所引发的争议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起诉条件是哪些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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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费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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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来源:头条-征地补偿费是平均分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