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所以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但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所以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但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土地补偿费规定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镇政府无权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这是由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而从行政区划上来说,县时镇的上一级。虽然镇、乡级的政府没有征收权,但是可以征用土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县级政府可以征收土地吗
●县政府有权征收国有土地吗
●县政府有权利征收农民土地吗
●县政府可以征收农田吗
●县政府有权征收集体土地吗
●县政府征地合法吗
●县级政府可以征收土地吗
●县政府有权征收村里土地吗
●县政府有权征收耕地吗
●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县政府征收土地的程序 ,转让股权需要交什么税: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乡政府有征地权吗?区政府、县政府、乡政府,究竟谁才是合法的征收主体: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县政府征收土地的程序 ,县政府征收土地的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县政府征地需要向什么单位申请,政府征地需要出示什么手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蓟县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自建别墅被强拆,甩锅“住建局”?法院:视为委托,县政府担责!,不服违建别墅被强拆了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院判决县政府强拆违法!琚京丰律师打赢县政府,强拆决定违法如何判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安徽和县县长? 安徽和县政府违法征地超六千亩三任县委书记被处分: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湖南12345网上投诉平台,长沙县政府投诉电话号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政府强行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县政府直接注销村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怎样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以卵击石:村民小区起诉县政府,撤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胜诉 2024拆迁、征收今日法律在线咨询
●吉林省柳河县政府印发柳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征地补偿树木如何赔付?澄迈农民起诉政府征地不补偿树木 法院:县政府违法: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浙江省《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最新已于2020年经县政府通过: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蓟县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2024年房屋拆迁补偿案例分析:棚户区改造县政府补偿不合理案件,2014年棚户区改造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圣运律师案情分析:县政府拆迁补偿程序违法,律师扭转乾坤: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