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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中国家对征用与征收的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3 21:53:4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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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这样的: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2、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

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中国家对征用与征收的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这样的: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2、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民法典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七、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十一、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下达。

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的价值补偿,不低于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2)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3)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

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主要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到25条的规定中,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2、土地征收申请。3、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4、批准征收土地。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听取意见。8、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9、支付征地各项费用。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

民法典对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征地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行政征收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均有关于行政征收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三、民法典中国家对征用与征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征用与征收的规定明确,强调公平合理补偿。征收是改变所有权,征用是改变使用权。征用补偿需返还原物或赔偿,征收则对征收人进行补偿。征用适用于紧急状态,而征收则适用于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对象为不动产,征用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征收土地的流程包括用地申请、方案拟定、审查批准、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实施补偿安置和确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国家对征用与征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

首先,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其次,在补偿方面,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

再次,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征用不一定失在紧急状态下采用,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最后,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三、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8、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组织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9、国土部门向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进行确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征收和征用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强制取得私人或集体所有财产的所有权,而征用则是取得私人或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在征用中,如无毁损灭失,应返还原物;如有毁损灭失,则应进行补偿。而在征收中,由于所有权已转移,应按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征用适用于紧急状态,而征收则适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征收的对象限于不动产,而征用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征收土地的流程包括用地申请、征收方案拟定、审查批准、公告张贴、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公告发布、补偿安置工作实施、建设用地批准证书颁发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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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头条-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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