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户口迁移了宅基地还有在吗,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27 15:46:2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户口迁移了宅基地还有在吗,户口迁移了宅基地是否还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户口迁出但户内仍有亲属的情况:如果迁出户口后,户内仍有亲属,那么这些亲属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即使部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出,只要户内还有其他亲属,宅基地使用

户口迁移了宅基地还有在吗,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户口迁移了宅基地还有在吗

户口迁移了宅基地是否还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户口迁出但户内仍有亲属的情况


如果迁出户口后,户内仍有亲属,那么这些亲属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即使部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出,只要户内还有其他亲属,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立即丧失。


全家户口一起迁出的情况


当全家户口一起迁出时,通常需要退出宅基地。这是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仅限于农村居民,且通常与户口相关联。一旦全家户口迁出,就不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要求,因此需要退出。


退出的具体流程可能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并重新分配。这一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宅基地的收回、补偿等问题,需依据当地具体政策和规定执行。


考虑房屋状况


在户口迁出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宅基地上房屋的状况。如果房屋保持完好,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即使户口迁出,仍可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倒塌后被集体回收。


如果房屋已经破损或倒塌,那么宅基地将很可能被集体回收,因为此时房屋已失去经济价值,且不符合宅基地用于建造住宅的初衷。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后宅基地是否还在,取决于户口迁出后户内是否仍有亲属、房屋的具体状况以及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和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和准确的指导。

二、农村有宅基地可以把户口迁回吗

满足国家规定条件是可以迁回农村老家的。但是,必须得到村里开证明,村里同意接收,相关部门才能给办户口。根据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

2、在村里有宅基地

3、退休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长期在村里居住。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结婚证、退休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转移。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条件:

1、父母仍是农村户口如果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但是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婚且无固定工作。未满18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将迁回;满18岁则需提供想干证明资料,如无业证明、未婚证明等。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一对夫妻,如果仅有一方是城镇户口,并且另外一方的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可以申请户口回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的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

3、虽然户口迁出,但实际生活在农村这类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房屋,有承包地,他们实际上长期在农村生活。虽然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后,可以将户口回迁。

4、土地被征收,户口已经迁出者土地被征收后,如果还想居住在农村,是可以从村集体购买宅基地建房的。但需要得到村集体的落户允许,并且去户籍管理处申请通过。

5、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考入高校后,异地大学生户口会迁至大学所在城市。如果需要户口回迁,那最后一个学年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且也需要提供个人的毕业证明。

6、军人在军队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7、原户籍所在地在农村,已到退休年龄的如果是已退休或者是提前下岗的,现在在农村有房的,为了能够继续保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申请将户口回迁,但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一、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1、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村民将户口迁到城镇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所以即使户口迁出的,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行翻建,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灭失,基本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只有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才可以将宅基地进行买卖与转让:

1、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

2、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户口迁移后宅基地还有吗

户口迁走了宅基地还有吗

户口迁移了老家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迁移户口后宅基地是否有份

户口迁出家里宅基地还属于自己吗

户口迁移后宅基地怎么办

户口迁移后宅基地

户口迁走了宅基地还有吗

户口迁移后农村宅基地

户口迁走后宅基地怎么办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如果农村户口迁出去了,宅基地还有吗 ,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簿与宅基地的关系,宅基地与户口的关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房宅基地相关的补偿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安徽省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安徽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老房子没有宅基地证如何继承,农村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房子能继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怎样补偿,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宅基地空地赔偿标准,农村宅基地空地拆迁是否有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价格,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非农业户口可以翻建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农户口在农村翻建房屋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二层楼房拆迁补偿,农村二层多层房屋的拆迁补偿办法: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上海市农村楼房拆迁补偿,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晋城楼房拆迁补偿,晋城市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武鸣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广西征地拆迁单位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农村平房拆迁补偿办法,农村宅基地拆迁标准 :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宅基地和户口本上的人口有关系吗,农村宅基地跟户口有关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及土地和户口的关系是什么?,宅基地与户口的关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家里有宅基地把户口迁走了,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视为放弃宅基地吗?,户口迁出视为放弃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走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改农田的补偿标准,宅基地改成耕地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户口迁移了宅基地还有在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