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拆迁货币补偿政策,包河区拆迁货币补偿政策最新,1823975 12元(房屋货币化补偿费)+2000元(搬迁费)+ 10117 69元(过渡费)+ 17707元(附属物补偿费)-36000元(增购费)=1817799 95元。 你户应当在收到本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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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项目:合肥市包河区周谷堆片区项目 二、征收范围:合肥市包河区周谷堆片区项目包河区同安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 三、征收部门:合。
2、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性质和用途对应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不超过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1)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偿:19元/㎡;(2)办公、生产加工、仓储、旅。
合肥包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计算有效面积、选择货币化补偿和选择房屋安置等方面。 根据《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人均最多60平方米。
一、合肥非城市规划区拆迁补偿政策 在磨店、大圩、撮镇、店埠、上派等乡镇及合肥市区内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政府通常按照以下补偿政策执行,即使被拆迁范围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机构: 包河区骆岗街道生成日期: 2024-12-19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合肥市人民政府征地。
合肥包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计算有效面积。人均最多60平方米有效面积,计算有效面积后的剩余面积,不予补偿。2、选择货币化补偿。用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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