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拆迁货币补偿政策,宝清县拆迁货币补偿政策最新,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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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第二条之规定,并参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申1729号民事裁定书可知,。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和《宝清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应当按照254.11平方米有照房屋的价格。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
拆迁补偿费 法律分析:1,房屋整体价值的补偿;2,被征收人搬家的费用;3,临时安置的费用;4,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5,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补助或建立办法的还可以获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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