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和农村拆迁补偿区别,农村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和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最高,被拆迁方拿到的拆迁款最多。而自建房要看情况,如果是认定违章建筑,拆迁不予赔偿。而是通过合法手续建房
法律分析:
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最高,被拆迁方拿到的拆迁款最多。而自建房要看情况,如果是认定违章建筑,拆迁不予赔偿。而是通过合法手续建房的,因为是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补偿标准会相对低一些。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最高,被拆迁方拿到的拆迁款最多。而自建房要看情况,如果是认定违章建筑,拆迁不予赔偿。而是通过合法手续建房的,因为是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补偿标准会相对低一些。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最高,被拆迁方拿到的拆迁款最多。而自建房要看情况,如果是认定违章建筑,拆迁不予赔偿。而是通过合法手续建房的,因为是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补偿标准会相对低一些。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同的地区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所以国家对补偿标准没有作统一规定,而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乡村振兴是我国一个比较大的国家战略,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有时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而征收拆迁就要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住宅有产权。农村住宅和商品房产权的区别是如果农村住房产权是另外一种情形,属于小产权的类型,由乡镇政府发证书。那么这样的产权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对于楼房产权而言,权属证明颁发单位是国家,房管局是属于大产权的产权,因此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一、小产权房能够买卖吗
小产权房不能买卖,我国小产权房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产权证书不是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因此也称为乡镇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向城市居民出售房屋的销售行为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法律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转让或出售给非集体成员的第三,只能转让或更换集体成员。
二、农民公寓可以过户吗
如果农民公寓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不能向第三人转让的。农民公寓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还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所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叫乡产权房。如果农民公寓有产权,则可以过户。
三、小知识产权房什么意思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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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商品房拆迁和农村拆迁补偿区别大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康一芷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