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骗取拆迁补偿款,伪造假离婚证共谋骗取拆迁款怎么定性,黄某有一处某县区房屋,属拆迁范围,为取得更多的拆迁安置补偿款,黄某多次托人找拆迁审核员蒋某想法帮忙。在蒋某的授意下,黄某制作了假离婚证等分户证明材料,交给蒋某操作。后蒋某以黄某“离异”
黄某有一处某县区房屋,属拆迁范围,为取得更多的拆迁安置补偿款,黄某多次托人找拆迁审核员蒋某想法帮忙。在蒋某的授意下,黄某制作了假离婚证等分户证明材料,交给蒋某操作。后蒋某以黄某“离异”妻子名义伪造了总额46万余元的分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加盖自己掌握的审核章,交财务支付。在首批补偿款10万元领出交给汪某持有后不久,蒋某的行为暴露,剩余款项未能取得。
【分歧】
对于本案征地拆迁过程中,职务犯罪主体与一般主体内外勾结骗取补偿款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蒋某、黄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是:两人相互勾结,利用其中一人拆迁审核的职务便利,伪造离婚分户获得补偿款的证明材料,共同骗取公共财物,应构成贪污罪共犯。
第二种观点认为,蒋某在明知黄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仍利用职权帮助骗取拆迁款,与黄某构成滥用职权共犯。但本案两被告人实际只取得10万余元,按标准不应属于追诉范围。
【评析】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理论上共犯的构成不是单个共犯人构成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个共犯的复杂组合。就帮助、教唆或者组织形态而言,只有实质上具有侵害法益的直接、现实的危险性,才符合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本案蒋某帮助黄某取得法外利益,是通过自身公职职务便利的实行行为来实现的,在共犯中起决定因素,制约影响黄某的定性,即黄某也要承担贪污实行行为的全部刑事责任。目前,共犯的从属性在理论上已经占主导地位。
其次,从现实的可能性(主客观一致)来看,无身份者不但可教唆、帮助真正有身份者实行犯罪,而且还可利用有身份者共同实行真正身份犯行为。根据刑法主客观一致认定共犯的定义,不同身份者整体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存在必然联系,应为同一犯罪、性质相同。将黄某单独定罪的观念,片面强调客观行为,割裂主观要件,破坏了主客观一致的定罪原则。
再次,从法律规定上看,刑法第382条第3款“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本案蒋某、黄某应构成贪污罪共犯。
法律分析:假离婚骗取拆迁费用属于诈骗公私财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假离婚的说法,只要是双方依法登记离婚或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就认定离婚生效,当事人所作出的财产分割约定也生效。但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双方一人一半。但是假离婚骗取拆迁款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清楚说明了伪造假离婚证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刑事犯罪,按照法律规定要进行一定的刑事处罚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共谋骗取拆迁补偿款怎么处理
●共谋骗取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骗取拆迁补偿款构成什么罪
●共谋骗取拆迁补偿款犯法吗
●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法律法规
●骗取拆迁补偿金
●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诈骗罪
●什么叫骗取拆迁补偿款
●骗取拆迁补助
●骗取拆迁补助数额认定
●律师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补偿款不公平找哪个部门补,农村拆迁不合理去哪投诉: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农村三间房拆迁补偿款多少钱,农村房子不是本村人可以买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出,房屋拆迁补偿费由谁来承担: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房屋安置财务补偿款,拆迁安置房还能有货币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补偿款给了拆迁不搬违法吗,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 -拆迁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如果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征地拆迁人头补偿款,拆迁是按人头分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2020荆门拆迁补偿款,湖北荆门拆迁安置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爸妈房子拆迁我能有补偿款吗,农村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了我能拿到拆迁款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门头拆迁租户也能响应补偿款吗,租的门头房遇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置换房还是补偿款合适,房屋拆迁时,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哪种好: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村长拆迁补偿款,村民不同意拆迁政府能强制拆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延期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协议有效期多久: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补偿款在拆迁完后给吗,拆迁补偿款多久到账: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补偿款拿多少,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交钥匙后多久拿到补偿款,动迁房子签完协议不交钥匙: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用拆迁补偿款买房算二套吗,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房东拆迁租房要分补偿款,房东要拆迁租户有赔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补偿款2020,2020拆迁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共谋骗取拆迁补偿款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冯明博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