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场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兴化江浙广场拆迁补偿,法律分析:(一)搬迁补助费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搬迁补助费。机器设备的搬迁等,由双方协商
法律分析:
(一)搬迁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搬迁补助费。
机器设备的搬迁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提前搬迁奖励
1、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00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
2、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二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50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
3、在搬迁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腾空交房的,不予奖励。
(三)货币补偿奖励
被搬迁非住宅非营业用房货币结算补偿的,在规定的奖励时段内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在第一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在第二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房屋实际评估价值不包含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评估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搬迁补助费。机器设备的搬迁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二)提前搬迁奖励1、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00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2、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二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50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3、在搬迁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腾空交房的,不予奖励。(三)货币补偿奖励被搬迁非住宅非营业用房货币结算补偿的,在规定的奖励时段内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在第一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在第二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房屋实际评估价值不包含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评估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春培散。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中拦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扒氏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搬迁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搬迁补助费。
机器设备的搬迁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提前搬迁奖励
1、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00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
2、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二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的,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50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
3、在搬迁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腾空交房的,不予奖励。
(三)货币补偿奖励
被搬迁非住宅非营业用房货币结算补偿的,在规定的奖励时段内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在第一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照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在第二奖励期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房屋实际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房屋实际评估价值不包含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评估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涉及高垛新村东侧地块,龙津河地段,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杨花村房屋征收,何家垛二期房屋征收,江浙商业广场、温州商城房屋征收,水乡路南、漪澜宝邸东侧、白涂河北侧地块,施耐庵东路征收,开发区征收等,建设规模约53.28万㎡。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陈堡镇蔡堡村;戴南镇冯田村、刁良村、顾北村、徐唐村、纪荀村、顾冯村、茅山村、姜太村、丁吉村、徐顾村、石万村、孙堡村、顾庄村和孙王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0.9088公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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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杭州广场拆迁补偿政策最新,杭州市广场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章建子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