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屋拆迁补不补偿,证件不全或者无证的房屋在强制拆除之后,真的不给补偿吗,房屋证件不全或无证,要看其背后原因是什么“问题房”指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即土地证、房产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三证缺失的房屋,大多表现为超建房、加建房、办了部分手续的房屋或
房屋证件不全或无证,要看其背后原因是什么
“问题房”指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即土地证、房产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三证缺失的房屋,大多表现为超建房、加建房、办了部分手续的房屋或者什么证件都没有的房屋。
这些房屋之所以证件不齐全,多有几个原因,一是法制原因,法律尚未健全,对办证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周围村民都没有建房办手续的传统,也就形成了不办证就建房的习惯;三是相关部门办证困难,长年审批不下来。
上述原因导致这些房屋在遇到违建整治或者拆迁时底气不足,常常遭遇补偿纠纷。
一、证件不全的“问题房”不等于违建房
违建房确实是缺少相关手续,但这并不代表缺少手续就一定是违章建筑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证的建筑比比皆是,如果拿现在较为完备的法律约束以往的行为,这个对广大拆迁户朋友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再者说,在拆迁过程中。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时,征收方会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无证房会有一个处理方案,例如有的拆迁方会确定一个时间节点,在这个时间之后修建的,给一半的补偿或者按照建筑结构来进行补偿,也不完全都是不给补偿的。
二、拆除违建中,“问题房”确定是违建,分情况讨论补偿
1.违法强制拆除,可以争取建造材料费补偿。
违建拆除程序走下来需要经过认定、告知、决定、通知、催告等阶段,这些阶段都走完了,房主依然无动于衷之时,那么《行政处罚法》赋予执行权的部门才可以强制拆除。只走了一个阶段或者直接口头通知强制拆除就发生强制拆除的,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只要对方敢拆,律师介入就可以帮大家争取建造成本费。所以,违建拆除的程序一定要牢记,程序违法了,一样可以争取补偿。
2.合法强制拆除不给补偿。
对比来说,拆除方程序无瑕疵,而咱们这边确实是违建,被强制拆除自然也无话可说。这也是最惨的一种,要么提前补办手续,要么提前和对方协商适当补偿。
三、在拆迁中,“问题房”被强制拆除,有补偿,甚至要赔偿
1.违法强制拆除,补偿加赔偿
拆迁中之所以会有强制拆除,原因在于征收方急于完成拆迁的任务,耽误一天工期就越紧张,常常就发生了我们遇到的不签字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也不给你补偿的言辞。正当拆迁户慌神之时,征收方可能就把房子给拆了,既没有履行书面告知,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很明显这个属于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之后,咱们不仅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合理的补偿,而且对于房前屋后的财产损失,我们都可以向拆除方进行主张。律师介入,将首先起诉强制拆除违法这个点,之后就走入申请国家赔偿这一程序。
2.合法强制拆除,按照协议补偿
有违法就有合法的强制拆除,对方会履行告知的义务。农村的土地会给你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城市的房屋会给你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些文件下发之后,拆迁户依然没有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征收方可以在文件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合法强制拆除之后,只能按照法院的裁定书拟定协议。此时的拆迁户就没有谈判的筹码了。合法强制拆除获得的补偿可能不是那么高,但并不是像征收方所说的,强制拆除之后就没有补偿。
房屋证件不全或无证,要看其背后原因是什么
“问题房”指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即土地证、房产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三证缺失的房屋,大多表现为超建房、加建房、办了部分手续的房屋或者什么证件都没有的房屋。
这些房屋之所以证件不齐全,多有几个原因,一是法制原因,法律尚未健全,对办证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周围村民都没有建房办手续的传统,也就形成了不办证就建房的习惯;三是相关部门办证困难,长年审批不下来。
上述原因导致这些房屋在遇到违建整治或者拆迁时底气不足,常常遭遇补偿纠纷。
一、证件不全的“问题房”不等于违建房
违建房确实是缺少相关手续,但这并不代表缺少手续就一定是违章建筑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证的建筑比比皆是,如果拿现在较为完备的法律约束以往的行为,这个对广大拆迁户朋友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再者说,在拆迁过程中。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时,征收方会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无证房会有一个处理方案,例如有的拆迁方会确定一个时间节点,在这个时间之后修建的,给一半的补偿或者按照建筑结构来进行补偿,也不完全都是不给补偿的。
二、拆除违建中,“问题房”确定是违建,分情况讨论补偿
1.违法强制拆除,可以争取建造材料费补偿。
违建拆除程序走下来需要经过认定、告知、决定、通知、催告等阶段,这些阶段都走完了,房主依然无动于衷之时,那么《行政处罚法》赋予执行权的部门才可以强制拆除。只走了一个阶段或者直接口头通知强制拆除就发生强制拆除的,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只要对方敢拆,律师介入就可以帮大家争取建造成本费。所以,违建拆除的程序一定要牢记,程序违法了,一样可以争取补偿。
2.合法强制拆除不给补偿。
对比来说,拆除方程序无瑕疵,而咱们这边确实是违建,被强制拆除自然也无话可说。这也是最惨的一种,要么提前补办手续,要么提前和对方协商适当补偿。
三、在拆迁中,“问题房”被强制拆除,有补偿,甚至要赔偿
1.违法强制拆除,补偿加赔偿
拆迁中之所以会有强制拆除,原因在于征收方急于完成拆迁的任务,耽误一天工期就越紧张,常常就发生了我们遇到的不签字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也不给你补偿的言辞。正当拆迁户慌神之时,征收方可能就把房子给拆了,既没有履行书面告知,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很明显这个属于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之后,咱们不仅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合理的补偿,而且对于房前屋后的财产损失,我们都可以向拆除方进行主张。律师介入,将首先起诉强制拆除违法这个点,之后就走入申请国家赔偿这一程序。
2.合法强制拆除,按照协议补偿
有违法就有合法的强制拆除,对方会履行告知的义务。农村的土地会给你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城市的房屋会给你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些文件下发之后,拆迁户依然没有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征收方可以在文件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合法强制拆除之后,只能按照法院的裁定书拟定协议。此时的拆迁户就没有谈判的筹码了。合法强制拆除获得的补偿可能不是那么高,但并不是像征收方所说的,强制拆除之后就没有补偿。
看情况而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无证厂房是违法的、临时的,是不会给予补偿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超过批准期限拆除违法的建筑和临时建筑的,不给予补偿。对一些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除,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的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拆迁人应该要支付临时安置的补助费。
二、农村没有相关手续可以拆迁么?
没有相关手续建房可能是违章建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什么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残值补偿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第七条对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残值补偿进行规定,上载明“按规定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部分,给予残值补偿,但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不予认定建筑按以下规定给予残值补偿:(一)以下情形的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经公示后,以居住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残值补偿面积给予残值补偿。……2、租用公房凭证中有记载但不记载为独用租赁部位,实际用于居住的阁楼、独用晒台搭建、独用天井搭建等;3、未记入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但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实际用于居住的阁楼、独用晒台搭建、独用天井搭建等。……(二)其余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按实测面积乘以6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证件不全或无证,要看其背后原因是什么
“问题房”指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即土地证、房产证、建设规划许可证三证缺失的房屋,大多表现为超建房、加建房、办了部分手续的房屋或者什么证件都没有的房屋。
这些房屋之所以证件不齐全,多有几个原因,一是法制原因,法律尚未健全,对办证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周围村民都没有建房办手续的传统,也就形成了不办证就建房的习惯;三是相关部门办证困难,长年审批不下来。
上述原因导致这些房屋在遇到违建整治或者拆迁时底气不足,常常遭遇补偿纠纷。
一、证件不全的“问题房”不等于违建房
违建房确实是缺少相关手续,但这并不代表缺少手续就一定是违章建筑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证的建筑比比皆是,如果拿现在较为完备的法律约束以往的行为,这个对广大拆迁户朋友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再者说,在拆迁过程中。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时,征收方会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无证房会有一个处理方案,例如有的拆迁方会确定一个时间节点,在这个时间之后修建的,给一半的补偿或者按照建筑结构来进行补偿,也不完全都是不给补偿的。
二、拆除违建中,“问题房”确定是违建,分情况讨论补偿
1.违法强制拆除,可以争取建造材料费补偿。
违建拆除程序走下来需要经过认定、告知、决定、通知、催告等阶段,这些阶段都走完了,房主依然无动于衷之时,那么《行政处罚法》赋予执行权的部门才可以强制拆除。只走了一个阶段或者直接口头通知强制拆除就发生强制拆除的,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只要对方敢拆,律师介入就可以帮大家争取建造成本费。所以,违建拆除的程序一定要牢记,程序违法了,一样可以争取补偿。
2.合法强制拆除不给补偿。
对比来说,拆除方程序无瑕疵,而咱们这边确实是违建,被强制拆除自然也无话可说。这也是最惨的一种,要么提前补办手续,要么提前和对方协商适当补偿。
三、在拆迁中,“问题房”被强制拆除,有补偿,甚至要赔偿
1.违法强制拆除,补偿加赔偿
拆迁中之所以会有强制拆除,原因在于征收方急于完成拆迁的任务,耽误一天工期就越紧张,常常就发生了我们遇到的不签字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也不给你补偿的言辞。正当拆迁户慌神之时,征收方可能就把房子给拆了,既没有履行书面告知,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很明显这个属于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之后,咱们不仅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合理的补偿,而且对于房前屋后的财产损失,我们都可以向拆除方进行主张。律师介入,将首先起诉强制拆除违法这个点,之后就走入申请国家赔偿这一程序。
2.合法强制拆除,按照协议补偿
有违法就有合法的强制拆除,对方会履行告知的义务。农村的土地会给你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城市的房屋会给你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些文件下发之后,拆迁户依然没有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征收方可以在文件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合法强制拆除之后,只能按照法院的裁定书拟定协议。此时的拆迁户就没有谈判的筹码了。合法强制拆除获得的补偿可能不是那么高,但并不是像征收方所说的,强制拆除之后就没有补偿。
法律分析: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属于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可以领到相应补偿的,但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则无法获得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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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何奕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